计分考核管理系统
第五章计分考核管理系统 5.1 系统简介 罪犯计分考核主要依照罪犯计分考核办法对每名罪犯在教育改造、 劳动改造 和生活卫生以及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日考核、周评议、 月小结的方式进行打分、 记录和汇总的管理活动。 罪犯计分考核结果是罪犯减刑、 假释的基本依据。 计分考核系统是综合多个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设计的一套实用、 通用的计分考 核管理软件。主要包括日常计分、季度排序和行政奖励三部分内容。 作为一个与其他业务联系较为紧密的模块, 计分考核系统开放了加减分接口 和异常情况接口,其他业务如劳动改造日考核记录日常超产欠产时,可根据情况 直接生成计分记录;再如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离监时,可直接控制计分考核系统使 其暂停该罪犯的计分。 部分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较为复杂,部分监狱计分考核规则较为简单,为了兼 容所有监狱的实际情况,计分考核系统设计了一套计分考核规则引擎,通过该引 擎,开发人员和监狱用户均可自行设置计分考核规则。 5.2 系统模块描述 5.2.1日常计分 5.2.1.15.2.1.1 模块介绍模块介绍 根据在多个监狱的实践经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分数来自于罪犯日常的行为 规范、思想礼貌、劳动改造及教育改造的表现,在需要计分时,随时记录,每日 公示,每月汇总,季度排序进行表扬和记功。日常计分的录入是计分考核系统所 有功能的数据来源,也是监狱民警使用频率最高的系统功能之一,计分考核系统 根据监狱用户的实际情况,采用汉字、拼音首字母、编号等多种录入方式提高录 入效率,减轻录入环节民警工作量,并可自动汇总计算罪犯的累计分,避免人为 因素导致的计算错误。 5.2.2 季度计分排序 5.2.2.15.2.2.1 模块介绍模块介绍 每季度罪犯减刑假释时,需要按照当季总分及历史累计分数排序,系统可灵 活排序方式, 无论是先按当季排序还是先按历季排序均可, 名额也可以灵活设置。 狱政科可以在接到行政奖励审批时,可以重现监区民警排序的全过程,根据 颜色不同, 监区按照排序呈报受奖的情况一目了然,降低每季度办理行政奖励时 查证分数排序的工作量。 5.2.3 计分考核规则设定 5.2.3.15.2.3.1 模块介绍模块介绍 计分考核规则设定是计分考核的一大特色,该功能能够将一些规则按照写一 些简单的脚本语句的方式设置进系统。系统预置了大量条件和结果可供选择,可 以实现类似“某项扣分超过 x 分之后,罪犯月度基础分为 0” 、 “在考察期内,某 项扣分超过 10 分,则做禁闭处理”等复杂的业务逻辑。 第六章狱内侦查管理系统 6.1 系统简介 狱内侦查是监狱为侦破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或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出发 进行的搜集狱情、犯情等,采取的一系列侦查活动。狱内侦查是防范和打击狱内 犯罪,保障监狱内部安全和稳定的重要手段。狱内侦查系统主要包括狱情预警、 重要罪犯管理、危险罪犯管理以及重要部位管理等功能。 6.2 系统模块描述 6.2.1 狱情预警 6.2.1.1 狱情列表 狱情是指监狱民警在日常监管教育活动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主动搜集监内 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信息,并及时有效地处置,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6.2.1.2 监区(分监区)周狱情分析 分监区、监区每周定期分析、研究、总结狱情特点、规律,查找安全隐患, 预测狱情走势,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 在案。 6.2.1.3 监区(分监区)月狱情分析 分监区、监区每月定期分析、研究、总结狱情特点、规律,查找安全隐患, 预测狱情走势,制定防范整改措施。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 在案。 6.2.1.5 监狱月狱情分析 监狱每月底召开一次狱情分析会, 在召开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 录在案。 6.2.1.6 重要狱情个案分析 在召开重要狱情分析会后,必须及时将会议情况记录在案。 6.2.1.7 其他调研报告 在撰写其他类型的调研报告后,必须及时记录在案。 6.3 重要罪犯 6.3.1 业务描述 按重要罪犯认定标准,对重要罪犯的认定会在入监时进行,且不会被撤销。 审批通过后, 该罪犯即成为狱侦的重要罪犯。重要罪犯的认定情况及重要罪犯的 动态情况,必须记录。 6.3.2 危险罪犯 对符合《监狱狱内危险罪犯排查控管办法》中认定标准的罪犯,启动危险罪 犯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该罪犯即成为狱侦的危险罪犯。对符合危险罪犯撤销 条件的,启动危险罪犯撤销流程,审批通过后,该罪犯不再是狱侦的危险罪犯。 6.3.3 重要部位 6.3.3.1 重要部位管理 对于符合监狱认定标准的部位,必须上报审批,建立重要部位档案,重要部 位可能会因一些原因发生变化,因此需要对监区改造、监舍迁移、监区扩建等原 因不再存在的重要部位进行撤销处理。 6.3.3.2 重要部位巡查 重要部位由民警直接管理并建立起巡查制度,对巡查情况须及时记录在案。 6.3.4 狱内案件 6.3.4.1 案件管理 监狱发现罪犯犯罪情形的,对符合司法部《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案件 必须立案侦查。狱侦部门对立案的狱内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开展 侦查工作,侦查终结后,对于犯罪的主要事实已经查明,并取得确实证据的应当 破案。相关信息应及时记录到系统中。 6.3.4.2 脱逃案件管理 对脱逃案件独立立案, 对脱逃人员进行的抓捕信息应及时记录,并要打印相 关的报表信息。 6.3.4.3 耳目管理 耳目是指由监狱侦查部门根据需要在罪犯中物建, 用于发现狱情及案情的罪 犯。 由机关业务部门或监区狱侦民警在符合耳目使用条件的在押犯中物色人选并 经业务部门及监狱领导审批建立耳目。通过审批的耳目,应记录到系统中。 狱内耳目必须指定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民警负责管理与使用。 狱内 耳目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即对狱内耳目一律使用代号、编号。使用耳目汇报的 情况应注意方式方法, 保护情报来源。 在案件审理中, 禁止使用耳目与案犯对质。 如果耳目身份暴露,应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对耳目的使用情况应记录到系 统中。 1、耳目计分 根据耳目完成任务情况,给耳目进行计分,并将信息记录系统中。 2、耳目计分依据 设置耳目计分的依据和计分默认值。 3、耳目奖励 对狱内耳目提供的情报, 可根据情报价值分别进行奖励,对通过审批的奖励 信息记录到系统中。对狱内耳目的奖惩,一律不公开进行,不得暴露耳目身份。 4、耳目撤销 对在工作中暴露的狱内耳目或其他原因不能使用的耳目, 物建使用民警必须 及时撤销。将通过撤销审批的信息记录到系统中。 第七章生活卫生系统 7.1 系统简介 生活卫生管理系统专为监狱、 监区、 分监区的日常生活业务定制的信息集成 管理软件。 系统主要用于记录、 查询与罪犯生活类相关的各类信息。 通过本系统, 用户可准确、 快速地录入和查询业务信息,同时系统为监狱及以下管理层次各单 位的日常信息管理提供高效的工作模式,是监狱管理信息化的核心软件产品。生 活卫生管理系统包括:被服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生活设施管理、罪犯物品管理 等模块。 7.2 系统模块描述 7.2.1 被服管理 被服管理包括被服信息、被服入库、被服申领、被服发放和被服回收等几个 功能。以下是各功能的详细描述。 7.2.2 被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