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合同4篇
试验合同试验合同 4 4 篇篇 技术合同:炼钢厂工艺材料试验技术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在 _________炼钢厂应用中间包喷涂料项目技术合 作,进行工艺探索试验,现经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技术要求 1.喷涂料指标 1.1 物理性能: 体积密度 2.0g/cm3;常温压强 8mpa;显气孔率 线变化[1500℃ 2h]-2.0--+0.5%;高温抗折: 2mpa(1400℃); 1.2 化学成份: mgo-cao 质: mgo 45-40%; cao 20-40%;mgo 质:mgo 80% ; 2.外观要求:整包包装, 0.82 吨/包,该包装能够满足天车及叉 车吊运。 二、使用要求 1.喷涂方式:包衬和包底部位为乙方的喷涂料;其他操作执行甲 方现规程规定。 2.试验模式: 2.1 第 1 次先进行喷涂料性能试验,在中间包上进行喷涂试验; 2.2 如性能试验合格进行烘烤试验,试验时第 1 次在修砌离线 1 烘烤,如烘烤没问题在铸机上进行在线烘烤; 2.3 如烘烤试验达到要求,上铸机进行探索性浇钢试验,探索 性浇钢试验共进行 4 次,第 1 个浇次连浇炉数 3 炉停浇,第 2 个浇 次连浇炉数 5 炉停浇,第 3 个浇次连浇炉数 7 炉停浇,第 4 个浇次 连浇炉数按 10 炉组织。 2.4 在探索性浇钢试验成功后,由甲方按公司规定办理请示推 荐手续,报告批复后,进行小批量,扩大量和生产性试验。 3.试验要求: 3.1 喷涂料用量为 0.82 吨/包,不得多用; 3.2 喷涂中每个中包堵枪次数 2 次,不得因堵枪造成喷涂料损 失; 3.3 喷涂施工工期 40 分钟/次; 3.4 每次试验如成功,试验将继续进行,如失败试验从头开始; 3.5 试验时如累计失败 3 次,将终止试验; 3.6 试验中如涉及有关其它单位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由乙方 自行和第 3 方解决, 在没解决前不得私自使用, 如私自使用造成后果 将终止试验; 3.7 试验中所用设备,人员和施工由乙方自行解决和保管; 3.8 在中包规定使用时间内,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中 包停浇或事故;在停浇后,不得有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中间包翻包问题。 三、结算方式: 1.探索性试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 2.探索性试验所造成的连浇炉数较计划降低,给甲方带来的损 失,由乙方负担。 3.从批量试验开始费用由甲方承担。 4.从小批量试验开始,经分析确认: 4.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中间包连浇炉数降低,扣金额为:该 套中包砖总费用[(_________ 2)-(计算中间包成本 已浇钢吨数)]。 4.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回炉:扣金额为_________元/吨。 4.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损失:扣金额为_________元/吨。 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钢水中损:扣金额为_________元/吨。 4.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失:按设备专业有关规定进行 扣预算金额。 4.6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损失:按相关专业规定进行扣预 算金额。 4.7 甲方对乙方的产品按月,按批次或随机进行抽检,如抽检 不合格,由双方共同进行抽样,送有关仲裁单位检验,若仍不合格, 则说明乙方全部所供产品为不合格,不予结帐,若发生责任问题,加 倍赔偿。 4.8 若乙方所供产品没有按要求写清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发 生 1 次扣 5 吨涂料的金额;若发生责任问题,加倍考核。 4.9 若乙方私自改变产品任何指标,甲方将不予结帐,由此发 生的质量问题,将由乙方加倍赔偿。 四、乙方进入甲方现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提前签署安全协议, 3 文明生产协议,环保协议等,遵守甲方各项。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每 发生一次,扣预算金额 _________元;造成影响,加倍扣罚,上限为 _________元/次。 五、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合同试验合同(2) |工程编号: 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 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 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 外)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 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 (如需分批完 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 4 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 应与本合约 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 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 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 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 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 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 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 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 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 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 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 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 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 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 5 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 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 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 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 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 新增项目如含有 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 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 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 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 但已进场 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 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 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 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 附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