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检验标准
装饰装修检验标准装饰装修检验标准 GB 50210—2001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20012001—1111—0101 发布2002 2002—0303—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国度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结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度规范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 同意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 实施日期:2002年3月1日 2001 北京 关于发布国度规范«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 62 号 依据树立部«关于印发〔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 的要求,由树立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同意为国度 规范,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3.1.13.1.1、、3.1.53.1.5、、3.2.33.2.3、、3.2.93.2.9、、3.3.43.3.4、、3.3.53.3.5、、4.1.124.1.12、、 5.1.115.1.11、、6.1.126.1.12、、8.2.48.2.4、、8.3.48.3.4、、9.1.139.1.13、、9.1.149.1.14、、8.3.18.3.1、、12.5.612.5.6为强迫性条文,必需严厉执行。原«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和«修建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GBJ 301 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树立部担任管理,中国修建迷信研讨院担任详细解释任务,树立部规范定额研讨所组织中国修建工业 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树立部 2001年11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依据树立部建标[1998]244 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树立国度规范制定修订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的 要求,由中国修建迷信研讨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修建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 73—91)和«修建工程质量检 验评定规范»(GBJ 301 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进程中,规范编制组展开了专题研讨,停止了比拟普遍的调查研讨,总结了多年来修建装饰装修工程在 设计、资料、施工等方面的阅历,依照〝验评分别、强化验收、完善手腕、进程控制〞的方针,停止了片面的修正, 并以多种方式普遍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效果停止了重复修正,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是决议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运用的质量验收规范。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 个子分部工程,除空中子分部工程独自成册外,其他9 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规范作出规则。 本规范共分13 章。前三章为总那么、术语和基本规则。第4 章至第12 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 的第一节为普通规则,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第13 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规范未来能够需求停止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树立规范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迫性条文,必需严厉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进程中,留意总结阅历,积聚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应给中 国修建迷信研讨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修建迷信研讨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树立工程质量监视总站 中国修建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树立工程质量监视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修建装饰工程 北京建谊修建工程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1 1 总那么 1.0.11.0.1 为了增强修建工程质量管理,一致修建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修建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1.0.3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则。 1.0.41.0.4 本规范应与国度规范«修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致规范»(GB 50300 2001)配套运用。 1.0.51.0.5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契合国度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则。 2 2 术语 2.0.12.0.1 修建装饰装修building decoration 为维护修建物的主体结构完善修建物的运用功用和美化修建物采用装饰装修资料或饰物对修建物的内外表面及空 间停止的各种处置进程 2.0.22.0.2 基体primary structure 修建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2.0.3 基层base course 直接接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2.0.4 细部detail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3 基本规则 3.13.1 设计 3.1.13.1.1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必需停止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3.1.2 承当修建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并应树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缘由形成的质量效果, 应由设计单位担任。 3.1.33.1.3 修建装饰装修设计应契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则 3.1.43.1.4 承当修建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修建物停止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3.1.5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保证修建物的结构平安和主要运用功用当触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添加荷载时 必需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对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修建结构的平安性停止核验确认 3.1.63.1.6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契合现行国度规范的规则 3.1.73.1.7 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能够发生冰冻或结露时应停止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3.2 资料 3.2.13.2.1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种类规格和质量应契合设计要求和国度现行规范的规则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契合 国度现行规范的规则严禁运用国度明令淘汰的资料 3.2.23.2.2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熄灭功用应契合现行国度规范修建外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修树立计 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修树立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则 3.2.33.2.3 修建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应契合国度有关修建装饰装修资料有害物质限量规范的规则 3.2.43.2.4 一切资料进场时应对种类规格外观和尺寸停止验收资料包装应完整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功用 的检测报告出口产品应按规则停止商品检验 3.2.53.2.5 进场后需求停止复验的资料种类及项目应契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则同一厂家消费的同一种类同一类型的进场资 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