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买卖合同范本
荒山买卖合同范本荒山买卖合同范本 篇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 称“乙方”) 第三人:XX 镇 XX 村 XX 组 (系原发包方) 经周 XX 镇 XX 村 XX 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 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 愿承包。据此, 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 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 村 6 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 营。 二、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 XX 镇 XX 村 XX 组 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 _______________ 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西_______________以为 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 转 承 包 土 地 ( 荒 山 ) 的 面 积 分 别 为 : 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 基础设施、设备。 五、 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 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 600 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 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 1200 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 算;③田:按每年 1600 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 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上涨或下跌)。 甲方流转土地 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 ①耕地为 30 年;②草地(荒地)为 50 年; ③林地为 70 年。即从 20XX 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甲方 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 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 (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 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 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 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满, 由乙方与第三方(原 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 非等情形, 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 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 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 动报酬的权利。 (6) 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 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 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 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 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 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 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 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 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 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 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 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 4000 元;第二年为 5000 元;第三年 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 XX 镇 XX 村 XX 组村民代表讨 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 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 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 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 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10000 元。除 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 效力。 十二、 此协议为第三人 XX 镇 XX 村 XX 组及全部村民代 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 镇龙虎村 6 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篇二: 转让方 姓 名:(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姓 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通过协商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特订立 本转让合同。 一、林地(已砍伐)及荒山名称、坐落、面积及界限范围。 1.原林地名称: ,荒山名称: 。 2.原林权证号: 3.坐 落: 4.共计面积: 5.界限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注: 详见本合同附图。 三、流转方式、期限 1. 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流转。 2. 期限:转让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四、转让费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 转让费额: 2.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 付款期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并向乙方提供现有 与林地及荒山有关的前期承包合同等资料和证明。第三人对 本转让地主张权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 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向乙方转让林地、荒山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 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林地(已砍伐)及荒地。 2.对转让的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权,对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等或其它方式 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 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林地(已砍伐)及荒地。不自 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地内:采石、取土、建窑等破坏行为, 不给林地(已砍伐)及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2.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 3.采伐林木应有计划依法进行,有林木盗伐事件,应积 极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严守林业部 门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应当善意履行转让合同,如 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转让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且无 免责事由的,应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