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范文(2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资产清查工作审计方案范文 为仔细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____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____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____〕____号)的有关要求,顺利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加资产清查。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组织业务骨干参加资产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清查的目的及特别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工作情况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进行专项审计。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以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基准日实施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 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全套资产清查报表。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6.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二)根据被审计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三)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四)完成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6.《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9.《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____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实行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4.资金挂账主要进行检查、询问、函证、分析等,对资金挂账要重点审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时,索取清查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仔细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清查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4)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收入、支出等挂账的应收款项。 2.对外投资(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工商部门登记材料,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3.存货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清查单位配合中介机构仔细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清查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清查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会计师事务所配合清查单位仔细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检查清查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清查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假如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会计师事务所应了解单位无形资产情况。 (1)对出租出借的无形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借用合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