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再整理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 法律法规读书笔记再整理 基本法律知识基本法律知识 1.法律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现行各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指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3.建设工程法律的特点:⑴综合性:主要是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民法商法等;⑵独立性:⑶完整性: 4.法的分类: ⑴宪法(分权性质) : 《组织法》 、 《区域自治法》 、 《选举法》 、 《国籍法》等; ⑵民法商法(平等、财产、人身)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物权法》 、 《侵权责任法》 、 《公司法》 、 《招标投标法》 ; ⑶行政法(控权性质) : 《环评法》 、 《房地产管理法》 、 《规划法》 、 《建筑法》等;一般带有“行政”二字; ⑷经济法(纵向管理性质) : 《统计法》 、 《土地管理法》 、 《标准化法》 、 《税收征收管理法》 、 《预算法》 、 《审计法》 、 《节约能源法》 、 《政府 采购法》 、 《反垄断法》等; ⑸社会法(保护弱势) : 《残疾人保障法》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安全生产法》 、 《矿山安全法》 、 《职业病防治法》 ; ⑹三大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 《仲裁法》 ; 5.法的形式包括: 【 (习惯法、宗教法、判例)在我国不属于法的形式。 】规范性法律文件、国际惯例、国际公约。 6.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一般法律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一般带有“条列”二字);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部门规章,省级政府制定地方规章; 7.需要裁决的特殊情况: ⑴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⑵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裁决, “谁制定谁裁决” ;⑶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如适用地方法规则适用地方法规,如适用部门规章时,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在 公布后公布后 3030 日日内备案。 8.建设法律包括建设领域法律,也包括与建设活动相关的其他法律: 《规划法》 、 《建筑法》 、 《房地产管理法》 、 《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行 政许可法》等。 9.民事商事法律关系包括:权利与义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财产关系、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惩罚性和非财产性不是主要 责任】 、 10. 法人应具备条件:⑴依法成立;⑵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自成立之日具有法人资格。 12.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是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13. 代理的法律特征:⑴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权限范围内,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⑵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 的名义,如以自己名义,则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⑶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⑷代理人的行为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 理人承担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14.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委托) 、法定代理(年龄或精神状态原因) 、指定代理(法院或单位) 15.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按法律规定执行;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标明代理人的姓名 (名称) 、 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⑴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⑵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有单方取消代理委 托的权利,均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以通知对方表明代理权消灭;单方取消委托代理,给对方造成损失,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 外,应赔偿损失】 ;⑶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资格终止;⑷代理人死亡;⑸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7.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⑴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⑵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⑶指定 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⑷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失。 18.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⑵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否则代理人对自己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 (紧急情况下, 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除外) ; ⑶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 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⑷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行为人的某些行为,足以造成善意的第三人善意的第三人相信其有代 理权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须有三个构成要件:①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 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 ;③相对人为善意的(主观条件) ;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 在承担表见代理人的责任后,可向表见代理人追偿损失。在承担表见代理人的责任后,可向表见代理人追偿损失。 19.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⑴所有权⑴所有权:权利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 利:①占有权:可根据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权利人享有;②使用权:是权利人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③收益权:是权利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 人享有的一项独立权能;使用权并不能包括收益权;④处分权:是权利人的最基本权利,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⑵用益物权⑵用益物权:是权利人 依法对他人的物权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用益物权消灭或用 益物权行使受到影响的,用益物权人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⑶担保物权:⑶担保物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的情况,权 利人依法享有的担保财产优先受补偿的权利。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 20.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根据用途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1. 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存在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应自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符合以下规定:⑴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 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⑵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⑶附着与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和附属设施一并处 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的,期满后依法或约定办理。 22. 地役权的设立: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23. 不动产物权以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时发生效力。 24. 物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造成损毁的,可要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 25. 物权具有绝对性,债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