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联盛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联盛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讨论稿)(讨论稿) 一、固定设备一、固定设备 (一)通用部分 1、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 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 直径的 1.5 倍) 。 (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 1~3 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 出长度。 (4)稳钉和稳钉孔应吻合,不松旷。 (5)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6)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 20%、大于健全 长的 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长度) 。 2、连轴器 (1)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 的规定: (2)弹性圆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 有防松装置。 (3)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 20%,键和螺栓不松动。 (4)蛇形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度的 10%。 表—表—1 1 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联轴器端面间隙和同轴度mmmm 类型外形尺寸端面间隙 径向外移 弹性圆柱销式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 2~4≤0.5 两轴同轴度 倾斜/‰ <1.2 1 ≤2504~7≤0.20 齿转式>250~5007~12≤0.25<1.2 >600~900 ≤200 12~18≤0.30 ≤0.1 >200~400 蛇形弹簧式 >400~700 设备最大轴向窜量加 2~4 ≤0.2 <1.2 ≤0.3 >700~1350≤0.5 3、轴和轴承 1) 、轴 (1)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记录检查无扩展。 (2) 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 0.2‰,如轴的挠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 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2) 、滑动轴承 (1)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粘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 裂纹或剥落,但面积不超过 1.5 ㎝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2)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2 的规定。 表—表—2 2轴颈与轴瓦的间隙轴颈与轴瓦的间隙mmmm 轴颈直径 50~80 >80~120 >120~180 >180~250 最大磨损间隙 0.3 >250~315 0.35 >315~400 0.4 >400~500 0.5 0.75 0.65 0.55 轴颈直径最大磨损间隙 (3)轴颈与下轴瓦中部应有 90°~120°的接触弧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 2 长度的 80%。 (4)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 油。 3)滚动轴承 (1)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异想。 (2)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 1/2~2/3,不漏油。 4)轴承温度 轴承温度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表-3-3轴承温度轴承温度℃℃ 轴承类型 滑动轴承合金瓦 钢瓦 滚动轴承 允许最高温度 <65 <75 <75 5)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不超过表-4 的规定。 表表-4-4轴在轴承上的振幅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转速/(r/min) 允许振幅/mm <1000 0.13 <750 0.16 <600 0.20 <500 0.25 4、传动装置 (1)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1)平皮带轮为 2mm; 2) 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 500mm 时为 1.5mm, 当中心距大于 500mm 时为 2mm。 (2)两皮带轮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 1‰. (3)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输送带 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出输送带轮边沿。 (4)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行中不打滑, 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5、减速器和齿轮 3 (1)减速器壳体无裂缝和变形。接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 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 1/2.油压正常。 (2)轴的水平度不大于 0.2‰.轴与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3)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 超过全齿宽的 15%。 (4)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表—5 5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齿轮副齿面接触斑点 齿轮类型接触斑点分布 /% 渐开线 圆柱齿轮 圆弧齿轮 (跑合后)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按齿高不小于 按齿长不小于 6 50 (40) 70 55 90 7 45 (35) 60 50 85 精度等级 8 40 (30) 50 45 80 9 30 40 40 75 (5)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累计不超过齿面的 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1)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 100%; 2)点蚀区高度占尺高的 70%,长度占齿长的 10%。 3)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 30%,长度占齿长的 40%。 (6)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轮高的 1/3、齿长的 1/2. (7)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 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 20%。 6.“五不漏”的规定 (1) 、不漏油。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 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 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可加罩) 。 (2) 、不漏风。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接合面不漏风。运动接合面的泄露 4 100mm 处用手实验,无明显感觉。 (3) 、不漏水。静止接合面不见水,运动接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4) 、不漏汽。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接合面不漏汽;运动接合面的泄露 距 200mm 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5) 、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7、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 、启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 气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 8、安全防护 (1) 、机电设备和机房(硐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 防护罩或盖板。 (2) 、防火措施: 1) 、机房(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 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2) 、机房(硐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9、涂饰 (1) 、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2) 、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 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蓝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0、基础 (1) 、机座与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2) 、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3) 、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记录资料 (1) 、各种设备的机房(硐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1) 、交接班记录; 2) 、运转记录; 5 3) 、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记录; 4) 、事故和故障记录。 (2) 、有设备铭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