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标识自查报告
标签标识自查报告标签标识自查报告 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及标示标签的自查报告 xxx 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及标识标签的自查报告 xxx 质监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质 量监管、质量提升”,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按照区局的会议精神和 4 月 20 日省质监局专家指导组对我公司质量管理提出的要求,我公司对所生产的预包 装食品标签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内容、情况和结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标签标识的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产品包装的标签标识工 作,落实主管生产的总经理负责标签、标识的规范管理。抽调质检部、采购部等相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产品标签标识监管小组。负责对公司各批次产品的标签标识进 行审核和确认,并不定期对公司产品标签标识的规范、准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向 主管生产总经理定期书面汇报。对标签标识不规范使用的部门 ,责成其及时改正。并纳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评体系。造成 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食品添加剂有关情况说明 我公司所从事的 xxx 白酒生产经营活动,采用五粮为原 料,所产均为纯粮原浆酒,公司产品的整个生产、灌装环节,均 未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同时,公司也加强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预防、监督工 作,防止内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尤其是质检、勾调等关键技术岗位,违反公司规 定,私自使用食品添加剂,以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确保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 三、严格执行标签标识标准,完善生产过程管理 1、配料表: 配料表按照 GB/T10346-2006 的要求,对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 的递减顺序进行标示。 2、净含量和规格:净含量标识符合 GB7718-2011 中关于液态产品的标示要求。 3、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司所有标签标识的生产者 的标示都是公司登记注册名称和地址。 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公司所使用的标签标识都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明确 清晰地标示,对生产日期的标示位置进行了详细说明。没有出现另外加贴、补印或 篡改现象。 5、贮存条件 公司所使用的标签标识对贮存条件进行了标示提醒 6、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公司所用标签标识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 QS 标 志,QS 标志中标注“生产许可”字样。 7、产品标准代号:根据产品的采用的标准,公司使用的产品标签标识都标注标 示企业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 号。 8、产地:公司所使用的食品产地产品标签标识按照行政区划标注 地市级地域。 综上所述,公司现用的、暂存的、存放的标签标识均符合 GB7718-2011 的要 求,全部合格,不存在不合格的标签标识。 2012 年 4 月 24 日 篇二:标识标签执法检查总结 标识标签执法检查总结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食品 安全,XX 局于 2012 年 8 月底—9 月中旬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销售的预包 装食品标识标签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迅速展开部署,成立了以局长 XXX 为组长,分管副局 长 XXX 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专项整治领导小 组。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按照区域监管划分,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对辖区内食品 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重点检查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 识标签。 三、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食品标识标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质监办函 【2012】482 号)的要求,我局立即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专项 整治工作。以生产日期、配料表、贮存 条件等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我区预包装食品标识标 签监督执法管理机制,逐步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在销售预包装食品环节中存在 的无标识标签、无配料表、无贮存条件的现象,增强了食 品生产加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 序。 此次活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 95 人(次),车辆 31 台(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 单位 26 家(次)。 四、存在问题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 1、只有产品的生产日期,无配料表和保质期; 2、有生产日期和配料表,无执行标准; 3、标识不规范。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培训。预包装食品标识标签存在的问题具有社会普遍性, 是一个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共性问题。积极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 宣传和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覆盖面。联合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严 格监督购、产、销环节,加强对无证生产经营户的打击力度。 (三)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目标明确, 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篇三:标签标识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 方 案 按照局 《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 实际,深入推进全县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标注,打击涉及标签标 识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标签标识 长效监管机制;通过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加大食品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公众积极参与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 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整治工作重点 按照我县实际,以肉制品、饮料、蜜饯、糕点、粮食加工品等为重点产品。重 点整治内容:1、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的名称和地址,注意区分集团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有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3、产品名称 是否是规范名称并符合要求。4、产品执行标准是否现行合法有效。 5、生产日期的标注是否规范,是否有超前标注、篡改生产日期等情况。6、配 料表的标注是否规范,重点检查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是否有漏标、虚标现象;配料 表标注的成分和实际生产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是否相符。7、标注的产品执 行标准是否与生产实际相符。8、是否有委托加工的行为,委托加工是否经相关部 门审批,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标注是否规范。9、分装企业的原料 是否有许可证,保质期标注是否规范。10、营养标签标识是否有虚假、不真实、不 准确标注。11、标签标识的内容是否齐全真实,是否按规定标注中文说明,是否按 规定不得标注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等内容。12、是否有夸大宣传,伪造冒用他人厂 名厂址等行为。13、标明的认证标识是否真实有效等。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积极改进完善企业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 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预包装 食品标签通则》(GB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