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电子学
物理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物理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0901080901))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宽厚专业基础知识,有创新意识, 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并胜任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所的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 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 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电子科学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 (3) 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6)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 论文撰写、 文献检索; (7) 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二、研究方向 A 电磁场与微波遥感技术; B 光电子与激光技术; C 现代通信技术。 三、学习年限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至少修满35 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时间一年 半。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 年,每年应完成 1/3 的教学工作量,其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采用系 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牢 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硕士生的指导教师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导 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 指导组应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 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 (3)负责对研究生进 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 和专业主干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年半时间修完规定课 程。 (一)公共必修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课内安排36 个学时, 记 2 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课内安排 18 个学时,记 1 学分。 2.外国语:开课一年,每周 6 学时,共 216 学时,共 5 学分。 (二) 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理论课按一级学科开设,计6~12 学分,开设3~4 门课,每门课不少于 36 学 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 6 学分。 (三) 专业主干课 专业主干课按二级学科开设,计 6~12 学分,开设 3~4 门课,每门课不少于 36 学时。 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 6 学分。 (四) 选修课程 选修课程 12~35 学分,每门课不少于 36 学时。专业英语课计 1 学分。每位研究生至 少修满 12 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导师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 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 (五) 必修教学环节 必修教学环节包括:1. 教学实践;2.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3.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 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我院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5 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 核合格(考试 75 分以上,考查合格) ,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 会。研究生应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 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 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 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 不予补考。 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18 周计算,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 程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学分由授课周数除以18 折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除以 2 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 3 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 按总学时折算给学分。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教学实践六、教学实践 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参加教学实践必须面 向大学本、专科学生, 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协助教师辅导答疑、 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 础理论课,或项目研究与开发。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较为合适。各教研室要积极配合为 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岗位。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 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2-3 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 学实践。 七、中期考核七、中期考核 1.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认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院对研究生的 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和教学能力等各个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测评。 (1)政治思想 品德、学习态度评定:研究生要认真做思想小结,并认真填写好中期考核表的自我总结。(2) 对课程成绩、完成学分情况进行审核。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中期考核前,研究生的 学位论文必须开题,并由各指导组统一组织学生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知识 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介绍两方面内容。开题报告主要考察学生对研究背景知识和相关研究领 域的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同时考察学生的文献综述能力,采用口头报告(10-15 分钟)和 书面报告结合形式。开题第一次未通过,允许1-2 月内再进行一次,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 理规定处理。中期考核要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 2.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 5、6 月份进行。 3.考核程序:以专业为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任课 教师参加。考核组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成绩优良,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进入 硕士论文写作阶段;学习成绩较差,未达到考核内容要求的,不得申请硕士学位。分管研究 生的院长全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及有关材料送院办公室,由院召 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者,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八、学位论文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受到全面的基本训练,它是培养研究生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在导师指导下, 研究生应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硕士研究生一般应 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