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社社团章程
爱心社社团章程爱心社社团章程 2009-12-5 17:05:37 阅读数:58 网友评论: 0 第一部分:总则 一、本社全称:皖西学院大学生爱心社。 二、本社成立目的: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对于大学 生来说同等重要,培养大学生的奉献精神是高等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皖西学院爱心社是天津工业大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大学生自愿结成的面向校园和社 会进行各种献爱心活动的群众性组织团体,成立本社的目的在于培养大学生的奉献精 神,促进大学生道德修养,充实大学生校园生活,拓展大学生视野,加强大学生与社 会的联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服务社会的优秀人才。 三:皖西学院大学生爱心社是志愿从事社会爱心事业的,重要由全日制在校学生 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该社团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城环系团总支具体指导下 开展工作的。 四:该社团以帮助他人为本,奉献爱心为目的,以服务社会、宏扬美德、塑造人 格为宗旨(本社宗旨“呼唤真情、奉献爱心”)。 五:积极加强社团与本校其它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六:该社团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 七、本社基本任务:发现并援助社会弱势群体,树立天津工业大学学生的良好社 会形象。 八、皖西学院爱心社受本校团委老师领导,受学校社团联监督,面向全校学生招 募社员。 第二部分:本社组织结构 九、本社学生干部依照得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产生,并自觉接受爱心社全体社员的 监督、考核。 十、本社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思想健康积极,热情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带头作 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塌实有热情,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 作; 4.作风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充满爱心,甘于奉献; 6.本社学生干部由两种形式产生:其一,我社新老社员在每届招新工作结束 后一周内召开的新社员见面交流会上参加学生干部竞选,由我社与会老干部投票表决 合适的社员,并在会后商讨予以安排合适的学生干部职位;其二,根据社内外推荐信 息,由我社社员代表委员会成员在干部例会上商讨任命有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的社员 担任某个学生干部职位。特殊情况下按一定程序通过本社全员会议进行部分职位变动 或对个别干部予以免职。 十一、组织部门及职责。 1: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构。 2: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 3: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1)修定、修改或废除本社团章程,并报批后实行。 (2)查财务报告,审查秘书处和社长工作报告。 (3)查对会员的各种奖励和处分。 4:本社团设常务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由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常务理事会 (1)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2)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3)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4)选举社团主要骨干。 6:社长几秘书处职责 (一)社长 (1)召开并主持理事会议,提出议案,并指导协调各项工作。 (2)在会员代表大会及其他相应会议上,汇报本社团的工作。 (31)具体指导开展社团各项工作。 (二)秘书处 (1)指导社团在宪法、法律及章程范围内开展工作。 (2) 发展社团骨干分子。 (3)监督社团活动急财务情况。 7:其他部门。 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市场部、网络部、活动中心。 十二、本社各部协调各项工作,实现本社信息共享,各项工作由社员代表委 员会共同商讨后提出工作方向和可行的意见、建议,由社长决定各部门所呈报的具体 方案,由副社长统一部署;存在明显争议的重大事务性工作由全员会议共同商讨表决。 十三、本社根据日常工作量的变动适时增减各部学生干部及部员,根据社团 发展状况适当调整部门配置。 第三部分:本社社员制度 十四、皖西学院爱心社实行社员制,凡本校在校大学生,均有权利加入,凡 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同学成为我社社员,享有相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十五、皖西学院爱心社同时实行团体会员制度,凡本校内符合学校各项规定 的学生团体,均有权利加入,凡经过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同学成为我社团体会员,其 成员享有我社社员部分相关权利,履行我社社员应尽的相关义务。 十六、皖西学院爱心社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通过符合本社组织结构设置原则,竞选本社各级学生干部; 2. 有权讨论和参与决定本社重大事务; 3. 有权在本社给予的权限内代表本社参加各种社会献爱心活动; 4. 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 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学生干部; 6. 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7. 有权质询本社发展方向及所策划的方案; 8. 有权要求社长满足其参加更多活动的权利,社长根据情况予以接受或做出 解释。 9. 有权通过初步策划书的形式建议社长举办适当的活动丰富本社工作,社长 视具体情况予以部署或做出解释。 10.其他另行规定的各种权利。 11.本社团体会员的成员拥有上述规定中第3、4、5、7、8、9 条所描述的权利。 十七、皖西学院爱心社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 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 作; 3. 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利益; 4. 向本社反映工作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5. 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6. 树立本社公益形象,树立天津工业大学良好学生风貌,树立当代大学生形 象; 7. 全员收集上报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困难群体信息,提出自 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做出贡献。 8. 申请加入本社的同学必须提供个人真实资料以方便联系。 9. 申请加入本社的同学必须先缴纳5元社团运作费和10元本社基金以开展各 项活动; 10.本社团体会员的成员应履行上述规定中第1、2、3、4、5、6、7 条所描述 的义务;团体会员负责人须向本社提供个人真实资料及该团体情况介绍,以方便联系 和本社组织工作。 十八、社员入社后,一般不再进行社内统一捐款活动,部分财物收集计划均 按照自愿原则。 第四部分:本社财物制度 十九、活动经费的报帐: 1. 活动经费报帐必须向财物部出具支出凭证,凭证上必须有本人和社长签字 及其他另行规定的事项,必须有允许经费使用的可查备案,活动经费交由我社财物正 部长向社团联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他经费交由我社财物副部长审核报销。审核报销后, 由我社财物副部长对支出凭证进行保存,并对该报帐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干部例会和 全员大会上公开社内财物报告。 2.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工作,公益支出及本社成员在社团工作中的 其他必要的已发生支出须在出具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向社长提出报销申请,由社内基金 支持。 二十、活动经费的登记: 1. 各项活动经费及社内基金的批准、 用途、报销环节,须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以备查阅和管理; 2. 本社财物部长及副部长须每人各保存一份本社财务记录,以保证财物的正 确使用。 二十一、学生社团财务的核查: 1. 本社应做到财务帐目清晰,在社长换届时应该出示帐目; 3. 根据本社社员举报,社团联可对本社财务予以核查。 第五部分:本社活动范围 二十二、本社各项活动旨在向社会上一些需要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