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监理方案
成品保护监理方案成品保护监理方案 编制: 批准: 一一、、项项目目概概况况:: 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31201 ㎡,总建筑面积约 90000 ㎡,下部为预应力管桩基础,上 部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成品保护的目的:二、成品保护的目的: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 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的目的。 三、成品保护的主要原则:三、成品保护的主要原则: 1、本工程所有的分项工程,均实行“谁施工,谁保护;谁保护,谁负责”的原则,即该分 项工程由谁施工,谁就负责该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或半成品一经破坏,在没 有追查到破坏人的情况下,有保护人对对其进行修复或按价进行赔偿,并且总包单位有 权根据破坏的结果对工程总体质量的影响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2、 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出现纠纷, 处理结果总包内部的由总包项目部最后的裁决结果为准, 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的由甲方、监理各最后的裁决结果为准,各施工单位务必须无 条件服从。 3、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成品保护栋号负责制,由栋号负责人负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及 协调工作。对于成品保护措施落实不力,造成成品破坏,将追究栋号负责人的责任。 4、总包及各分包必须严格按项目规定工序安排进行施工。 5、各工序实行联检交接制度。每项工作的交接必须填写《工序联检交接单》,各方签字 后方能生效,对于没有填报交接单的视为此道工序没有交接,一旦出现成品破坏问题, 将追究原保护人的责任。在上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或半成品情况,已经损 坏的由上道工序的施工队负责,交接后损坏的由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队负责。总包各工序 的交接检查由楼座工程负责人组织,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的交接检查由监理组织, 上下两道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不参加 检查交接的施工队伍负责。 四、成品保护通用措施:四、成品保护通用措施: 1、保护: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2、包裹:工程成品包裹保护。 3、覆盖:对于楼地面成品、管道上口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 4、封闭: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周边或楼梯口暂时封闭,待到达上人强度并采 取保护措施后在开放;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均应立即锁 门以进行保护。 五、本项目监理部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分工表:五、本项目监理部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分工表: 序号 姓名专业职责范围 1土建成品保护指挥、协调 2土建成品保护土建专项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3土建成品保护土建专项监督、巡视、检查、协调管理 4成品保护土建专项监督、巡视、检查、协调、管理 5给排水成品保护给排水、设备安装专项监督、巡视、检查、 协调、管理 6电气成品保护电气、设备安装专项监督、巡视、检查、 协调、管理 六、成品保护监理工作内容:六、成品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总包单位编制的成品保护专项方案,方案必须分阶段,分部位详细编制,应是具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查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方案中成品保护措施,分包单位施工方 案中无成品保护具体措施的,施工方案不予审批。 2、督促总包单位以合同,协议的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分包单 位成品保护责任。明确总包对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工作协调监督的责任。分包单位与总包 单位没有签定成品保护协议的,分包单位不能进场施工。 3、督促总包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增强员工和各个班组的成品保 护意识,自觉保护成品,并建立损坏赔偿制度和处罚制度。 4、要求总包对所有入场分包单位进场前除签定成品保护协议外, 必须进行成品保护交底 和成品保护教育,监理工程师对交底过程进行监督。 5、检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对“作业区域申报”,“完成作业移交”,“成品损坏登记”的 落实情况。上述工作未落实者,项目监理将暂停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的审批。 6、协调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单位之间成品保护责任的纠纷。总包与分包的成品保护 责任由签订成品保护协议来界定,存在纠纷的由总包单位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 由监理进行协调解决。分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由监理组织分包 单位先交接后施工,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使前后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 便于成品损坏时的责任追究。 7、检查总包,分包单位各工序,各施工过程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 师,对分管的专业各个工序、各个分项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 «成品保护 措施及实施记录»,对没有按照技术措施要求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下发监理通知单限期整 改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落实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甚至暂停下道工序的施工。对 备 注 组 长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出现的任何成品或者设备的损坏事件,将配合总包调查处置,由失误造成的损害照价补 偿,对故意破坏的将加重处罚。 七、成品保护措施监理控制要点:七、成品保护措施监理控制要点: 1 1、测量工程成品保护、测量工程成品保护 a、 由规划局或甲方提供的“红线桩”及现场引入的水准点, 应要求施工单位用砖砌体围护, 其高度不超过自然地坪,并树立标志,防止破坏。 b、施工过程中所做的轴线引桩、门板、皮数杆等未经同意,均不得碰撞、碾压、拆除。 在单体周围,分设 4 个沉降观测点,并设砖墙保护。 2 2、钢筋工程成品保护、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a、要求钢筋原材、半成品堆放场地全部做硬地化,钢筋下面垫好方木,按型号、规格尺 寸、使用部位分类码放整齐,便于使用、搬运,防止因钢筋摆放混乱而造成的人为踩踏 损坏、污染。 b、墙、柱钢筋绑扎时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悬挂严禁乱动钢筋及严禁攀登 钢筋的标示牌,并且每区派一人(定人)看筋,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攀爬,而导致钢筋移 位、松动等。 c、绑扎钢筋时严禁碰动预埋件,如遇碰动的应按设计和交底位置重新固定牢固。 d、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不得任意切断和碰动钢筋,如发生冲突,应将钢筋 向两边弯曲,以确保保护层尺寸。 e、严禁其它工种随意切割钢筋,水电预留预埋需要切割钢筋的,必须经过专业监理工程 师同意,应采用钢锯条截割,不得采用气焊切割,钢筋上严禁点焊。 f、要求楼板绑扎过程中,每绑好一个开间后,应立即铺设跳板,以保证施工人员施工中 不至破坏成品钢筋。 g、楼板钢筋在绑扎完后到浇筑混凝土时,及时按要求垫好马凳,铺设马道,(马道跳板 不得放在钢筋网片上,跳板下做支马道的马凳),要求保证每个开间有马道,防止施工、 检查人员踩乱钢筋。 h、浇筑混凝土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跑位。 3 3、模板工程成品保护、模板工程成品保护 a、墙模:吊装就位时尽量要一次就位成功,禁止用钢管及榔头敲、砸模板,以防模板破 损变形,模板或架料有破损、起皮、翘曲变形应立即更换。 b、楼板模板:支设完毕后,安装人员(水、电)禁止在其上面配管,钢筋堆放要分散堆 放,不要使劲拽、拖、拉钢筋。 c、要求楼板模板支设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 d、加工成形的门窗洞口模板,在拆模后必须集中堆放在干燥的区域内,同时为了避免木 材的含水率过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