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公司工会章程
第一条第一条 第二条第二条 第三条第三条 第四条第四条 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章程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章程 2014 年 元 月 2 日讨论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工会主席:向彪 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的 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 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 国工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本会是恩施正中商贸责任工会会员自愿结合的一级工会组织,实行代 表制,代表会员和职工的权益。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 作,履行工会义务;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 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运事业服务。 工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彻执 行党的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局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 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团结和发动职工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为实现中 国梦而奋斗。 1 第五条第五条工会支持企业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 监督,与企业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 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六条第六条坚持民主化、 保持同会员群众密切联系,依靠会员职工开展工会工作, 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增强工会的活力,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模范职 工之家。 第二章第二章会会员员 第七条第七条凡企业职工,承认工会章程,由本人自愿申请,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 员,经本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会籍从批准之日算起。 第八条第八条会员提出退会申请, 经由所在工会小组提出,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批准, 从退会之日起停止交纳会费,收回会员证,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 第九条第九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会费、不能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 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第十条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 经由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开除其会籍。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会员调离本公司,会员关系随同本人的人事关系一起转到新单位,调 入本公司的会员其会员关系亦同样处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会员退休,可保留会籍,由会员所在的工会小组书面上报公司工会委 员会核准,在工会会员登记表备注栏内注明该会员办理保留会籍手续 的时间,工会小组负责通知保留会籍的会员从核准之下一个月起停止 交纳会费。 2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已经办理退会手续的职工,又提出申请入会,允许其重新办理入会手 续。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会员享受以下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要求撤换或罢免工 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 与建议, 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 要求工会给予保护;、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 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参加关于工会工 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 基本知识;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遵守宪法 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向危害国家、社 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 按月交纳会费。 第三第三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职工对公司的有 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 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 和建议; 3 2.审议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 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 评议、 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4. 依法选举工会委员会委员; 5.听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四章第四章组织制度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会员监督。会员 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和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 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 自己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要经常向各工会小组通报情况,听取各工会小组和会员 的意见,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产生,要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见,选 举工作按《选举方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本会实行替补制。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 经费的使用,向本级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幕期间, 向本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 工委员会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提出,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本级工会委 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第五章组织设置组织设置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委员 8 人,主持工会工 作。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工会主席要热心工会工作,有群众工作经验,作风民主,廉洁勤政, 年富力强,有开拓、奉献精神和一定经营管理知识、组织领导能力的 会员担任。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公司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 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 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 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委员会 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 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 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 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5 第六章第六章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工会主要职责: 1、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 常工作,检查、催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2、 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在制度上保证职工参与公司的 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职工 提出意见和建议; 3、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职工完成 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