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规则
2020 年 4 月 19 日 1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审核备案工作规则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规则 为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 率,落实《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 政府令第 118 号,下称“《办法》”)规定的招标人负责制要 求,特制定本规则。 一、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受理条件 按照《办法》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办理招 标文件审核备案时,需随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提交的文件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的,已取得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者项当前期工作已经有关 部门批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二)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或者规划部门同意设计方案的批复;(适用于施工项目,提 供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三)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取得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或者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的意见;(适用 于施工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四)已编制最高投标限价;(适用于施工项目,房建、市 政类项目提供市造价站招标控制价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 2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章,其它项目提供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封面加盖复印件加盖招标人 公章) (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由招标人自行承诺,提供原 件) 招标人第一次办理采用直接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或竞争性磋 商法定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审核备案时,还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定标 工作规则备存。 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容缺承诺制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备案实行容缺承诺制,招标项目尚未 满足本规则第一项第(二)、(三)、(四)点要求且招标人认 为项目已满足招标需要的相关技术条件的,能够先行招标。招标 人应当在办理招标文件审核备案时,同时提交自行承担由此带来 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缺少最高投标限价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之日起十五日前补齐并发布。否则,招标人应当接受投标人提出 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要求。 招标完成后,未完成缺少手续的,不得开展后续活动。 三、市招标办审查内容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按照《办法》对下列事项进 行合法合规性审核,告知招标人不合法合规问题所在,要求招标 3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人在招标公告发出前予以改正: (一)招标文件文本(一)招标文件文本 审核是否按照《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使用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编制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办法》第二十四至二十七 条、二十九条和三十条规定。 (三)投标保证金(三)投标保证金 审核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四)资格审查方式(四)资格审查方式 审核资格审查方式是否为《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五)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五)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 审核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办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各项参数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要求设置。 (六)评标定标方法(六)评标定标方法 审核评标定标方法是否为《办法》第三十三、四十九、五十 六条列明的方法,各项参数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要求设 置。 四、招标人责任和权力范围 4 2020 年 4 月 19 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 负责制。下列事项属于招标人责任和权力范围,市建设工程招标 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对其进行复核,由招标人对其合法性负责。 (一)招标人确保符合《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一)招标人确保符合《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 招标人应按照《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确定下列事项, 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1. 1.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符合《办法》第七至十 一条规定。 2. 2.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公布符合《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使用 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 3. 3.招标公告及其它公开信息招标公告及其它公开信息 招标公告及其它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公开方式符合《办法》规 定。 4. 4.招标议程安排招标议程安排 招标议程安排符合《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 5.各类人员组成各类人员组成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 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人员组成符合《办法》规定。 5 2020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