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车辆费用报销与补贴制度
私人车辆费用报销与补贴制度私人车辆费用报销与补贴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私车公用管理。 第三条制定本补贴与报销制度的原则是:根据岗位用车频率来定补贴额度。为 了合理使用私人车辆办公,既能节约成本,又对私车有所补助,达到互惠的目的,特制 定本办法: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分两种类型,一是指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因本岗位 工作原因需频繁使用私人车辆,报经集团总栽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公司按 定额标准定给员工补贴所支出的费用. 二是指员工因办公事临时使用私人车辆,按一定标准给予费用报销。 第二章第二章 条件及审批程序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一、对本集团有特殊贡献人员; 二、在本集团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三、确因公务需要外出,但所在单位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以上人员中,不包括已实行销售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及片区负责人。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私车公用, 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集团总裁批准将其 私人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且私人汽车手续完备的,已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税费的,安全 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章第三章 费用报销规定费用报销规定 第七条 各部门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审核后报总经办审批(附私车公用申请表)。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 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出长途车的过路与过桥费 用按实际花费进行报销(报销时注明事件概况及报销理由). 县内出车:出车补贴按每公里 1。00 元核报. 县外出车:因公去(县)外出差的,原则上应乘坐长途汽车或火车等交通工具。确 需工作之需私车公用时,须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表,公司只报销过路过桥费,出车补 贴按每公里 1.20 元核报. 注: 1、如当天外出未返回公司的,第二天确认公里数时,县内的减去 10 公里,县城外 居住的减去 20—30 公里,其他地区的减去50-100 公里。出发前未记录公里数的,按出 发地与目的地的谷歌公里数进行核算。 第八条对于有私车公用的部门或岗位,根据工作性质、外出办公事频繁程度,核 定一定额度的补贴限额,且须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人员,每月按定额补贴县内加油费,与 工资一起发放,若发生长途业务,可按上述第七条规定报销长途费用。 部门 副总办公室 职务 副总 金额/元 1500 备注 如果因公超出 涉及对外部门部门主管 其他 1000 600 800 600 600 400 600 400 最高限额的报 销 , 可 调 整 限 额,需要写书面 报告,交由总经 理审批。 采购部门主管 其他 财务/综合部门主管 其他 其他部门主管 其他 原则上每个部门只有 1 台车实行以上标准,且该部门不可再报销交通费,若当月因个 人原因,无法进行私车公用,总经办可按比例调整补助金额。 第九条 当私车公用车辆因公业务累计超过行驶里程 5000 公里时,公司负担报销 更换机油和机油滤清器费用一次,因公业务累计行驶里程数超过 10000 公里时,公司 负担报销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和空气滤清器费用一次,数据清零。 第十条 费用报销实行按月报销,每月 25 日前报销上月费用(上月 26 日--—本月 25 日),应提供私车公用登记表(由总经办提供),正规完整的发票,票据抬头为单位填 写本公司完整名称,对于长途部分没有发票的部分,由经办人提供加油费或过路费等正 规发票,予以报销,长途部分其他事项参看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每月成本费用情况 ,保证当月费用全部能够 记入当月帐务,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在当月报销完毕,不得拖延至下月。 第四章第四章 法律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十一条 在公司出了此补贴制度后,在公司需要员工私人车辆配合工作时,员工 应该配合,否则停发当月补贴。 第十二条 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按 规定交纳养路费等,办理一切规费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三条 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本集团及其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 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办,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 门为各单位财务部. 第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试行。 私车公用审批单 申请人 事由(目的地) 随行人员 出发公里数 行政总监: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申请日期 返程公里数:公里数确认: 注:如当天外出未返回公司的,第二天确认公里数时,县内的减去 10 公里,县城外居住 的减去 20—30 公里,其他地区的减去 50 公里。 出发前未记录公里数的,按出发地与目的地的公里数进行核算。 私车公用登记表 车牌号: 序号日期目的地公里数报销标准报销金额 注:此表根据私车公用审批单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