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置预案
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流行性感冒 (简称流感) 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流感病毒分为甲、乙、丙三型。流感大流行是指当甲型流感病毒出现 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造成病毒在人群中 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流感大 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加强我县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县有序高效地落 实流感大流行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最大程度地减少流感大流行对 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保障全县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维 护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流感大流行应 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流感 大流行的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 文件及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 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我县流感大流行应对体系 和防控机制, 做好人员、 技术、 物资等应急准备,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 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流感大流行风险;适时预警,及时响应,快速处 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 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 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1.3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流感大流 行应急预案》、 《XX 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 省应对 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2005 年版)、《XX 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XX 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4 阶段划分和应急反应级别 根据新型 (或新亚型) 流感病毒毒株或重新出现的旧亚型毒株 (以 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应对过 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 【按应急相 应程度分为一般级(Ⅳ级)、较大级(Ⅲ级)、重大级(Ⅱ级)和特 别重大级 (Ⅰ级) 四个级别阶段, 依次用蓝色 (Ⅳ级) 、 黄色 (Ⅲ级) 、 橙色(Ⅱ级)和红色(Ⅰ级)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 和Ⅰ级应急反应】、恢复评估阶段。 流感大流行各应对阶段的划分由卫生部或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 家判定。 1.5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 2 2 应急组织管理 2.1 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指挥机构 县政府建立全县流感大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县联防 联控机制),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流感大流行应急响应阶段和 恢复评估阶段的各项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县委宣传 部、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爱卫办)、 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 畜牧局、县红十字会、县广播电视局、县移动通讯公司、晏城火车站 等有关部门组成。县卫生局为牵头单位。 在流感大流行大流行应对准备阶段,上述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 开展防控工作。在Ⅳ级应急响应阶段, 各部门按照县联防联控工作机 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阶段和 恢复评估阶段,县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医疗防疫组、保障 组、宣传组、畜牧兽医组等5 个工作组,分别由县政府应急办、县卫 生局、县财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畜牧局5 部门牵头。县指挥部成立 后,增设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建 。 2.2 部门职责 2.2.1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指挥部和县 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下,配合卫生、教育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 预防控制措施。 3 2.2.2 卫生部门: 2.2.2.1 负责领导、 协调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流感大流行预防 控制和医疗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计划; 加强流感监测工 作和监测系统建设;做好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干预准备工作; 定期组 织流感防治专家组分析、评估流感疫情,定期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等; 2.2.2.2 建立流感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和渠道; 共同做好疫苗、药品 储备; 2.2.2.3 依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 公布本县有关流感监测信息, 发出预测预警,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2.2.3 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流感大流行应对经费纳入财政预 算,并及时拨付,同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2.2.4 经贸部门: 整顿和规范药品物价市场, 加强应对期间药品、 医疗器械和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 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设 备和器械、 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 储备和调度, 保证供应, 维护市场秩序。 2.2.5 物价部门:加强对应对期间市场价格的预警预报监测,加 大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药品价格、医疗收费,依 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4 2.2.6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可疑疫情监测,在卫生部门的 指导和协助下组织实施学校中的防控措施, 防止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 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2.2.7 公安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 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卫生部门落实强制 隔离措施。 2.2.8 交通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检疫,防止疾病通 过交通工具传播。 优先安排事件处置工作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和器械和 紧急救助物资的运送。 2.2.9 畜牧部门:组织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 密切的家畜家禽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在发生疫情的农村, 协助在农村采取各项防控措施, 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动员广大农民积 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2.2.1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应急处置药品的监督和管理, 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突发事故的查处,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 织协调和配合; 2.2.11 宣传部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正面报 道有关信息,加强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危机心理干预和防病知识普 及。 2.2.12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参加医保人员所 发生的医疗费用,积极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救助费用。 2.3 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专家组织 5 县卫生局负责建立应对流感大流行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为疾病诊 断、疫情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重要措施等提出建议; 对流感应对准备 提出咨询建议; 参与应对流感大流行有关预案、 技术方案的编制修订; 提供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技术指导; 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的风险, 根 据上级在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不同阶段的要求,提出我县流感大流行 不同阶段的启动、 调整、 终止建议, 分析评估流感大流行对我县社会、 经济的影响,提出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置策略等。 2.4 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工作机制 县流感大流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准备和 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