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室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室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 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 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 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1 页 共 7 页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 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 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 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 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 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 款补偿给甲方。 第 2 页 共 7 页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 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 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 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 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 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 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 100% 元 施工工费 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第 3 页 共 7 页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 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 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 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 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 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 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 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 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 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 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 4 页 共 7 页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 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 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 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 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 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 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 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 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 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 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 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 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 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第 5 页 共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