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方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移交 方案 (范本)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实现国有退休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 的通知》 (厅字〔2019〕19 号) 、 《中共 XXX 委办公厅 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 XXX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 作方案》 (渝委办发〔2019〕66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 市政府和 XXXXXX 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 2020 年底前,完成 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实现现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 理。 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 发放。 二是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 询服务。 三是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核查领取基本养 老金的资格。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行动不便以及高龄企业退休人员 进行走访,帮助解决困难。 五是协助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属申领死亡待遇,及 时更新维护人员信息,并告知有关企业。 六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七是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 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 八是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九是指导和帮助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 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三、移交范围 (一)年月日及以前已办结退休手续的 XX 公 司退休人员,含 XX 公司下属 XX 单位事业身份退休人员。 (二) XX 公司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不移交。 (三)XX 公司抚恤救济人员仍由原渠道管理,不移交。 (四)由 XX 公司发放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仍由 XX 公司承担,不移交。 (五)XX 公司原离退处及专兼职管理人员不移交,由 XX 公司自行消化解决。为便于管理,设立三年过渡期,过渡 期内双方共同管理。 四、移交工作的原则 (一)人员移交方式。 按以参保地集中移交为主,企业所在地和退休人员集中 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移交街镇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如 下:统一移交到 XX 单位所在地镇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调整) 。 (二)档案移交方式。 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按照《中共 XXX 委办公厅、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渝委办发〔2014〕31 号)文件、 《XXX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 档案收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6〕76 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中办发〔2018〕60 号) 、 《劳 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 的通知》 (劳力字〔1992〕33 号)文件等规定,进行规范整 理, 并按照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31-2017) 和 《XXX 纸质档案数字化实施细则》 (渝档发〔2018〕5 号)等文件规 定实施数字化处理,符合要求后移交 XX 区县档案馆。移交 内容包括实体档案、数字化副本以及相关检索工具。档案整 理及数字化处理费用由企业承担。 XX 公司退休人员移交后新 形成或变更的档案材料,由 XX 公司按照上述系列文件要求 规范整理并实施数字化处理后按规定移交 XX 区县档案馆。 (三)党员组织关系移交方式。 XX 公司按照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 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组发〔2004〕10 号)精神,在完成清理完善党员档案、核定党费缴纳基数、 完清移交前应缴党费等准备工作后,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到退休人员居住地街道(乡镇)所在地的党组织,并纳入接 收地(居住地)相应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 (四)固定资产移交方式。 XX 公司移交退休人员时, 将其位于接收地镇街辖区内用 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场所和设施设 备等资产按现状无偿移交给镇街。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 务活动场所确实难以分割划转的, 国有企业可与乡镇 (街道) 协商采取调换等方式妥善解决。 (五)社区职能移交 有独立企业办社区需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按照市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 工作的通知》 (渝民〔2017〕168 号)要求进行移交。 (六)统筹外费用 由 XX 公司对目前发放的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符 合有关规定(一般可以包括各级政府、原国家行业部门、集 团公司等的规定)的统筹外费用按照(现有方式发放/一次性 计提/一次性支付) , 由企业按现行途径继续发放,妥善处理。 XX 公司统筹外费用明细如下: 五、移交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 年 12 月-2020 年 3 月) 。 1.摸清底数,建实台账。 由 XX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底 前核实情况底数,按规定整理好有关资料。厘清退休人员分 布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要明确年龄、性别、籍贯、退休时 间、工资待遇、居住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厘清固定资产 分布情况并建立台账。台账要明确分布地点、有无产权、修 建(购买)时间、使用现状等信息。 2.部门协调,完善方案。 2020 年 1 月底前,XX 区县人 力社保局牵头,会同XX 街道(乡镇)和协商XX 公司制定的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的初步方案,并召集档案局、 国土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完善方案,落实细则, 分解责任。于 2020 年 2 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报 XX 区 县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办公室。2020 年 3 月 XX 日前报 区政府同意后,四方签署协议,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宣传阶段(2020 年 1 月起) 。 XX 公司为主, 深入细致地做好退休人员和原离退处工作 人员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确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 力宣传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确保退休人 员和原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形成理解移 交、支持移交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移交阶段(2020 年 1 月起) 。 1.存量人员移交 2020 年月日前签订移交协议, 并完成人员和固定资 产的移交工作。 移交管理设立 N 年 (不超过 3 年) 过渡期 (过 渡期自签订协议次月起算) ,由接收镇街和 XX 公司共同做好 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平稳过渡。在过渡期 内, 原 XX 公司管理退休人员的工作人员由 XX 镇街负责统筹 管理,其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等仍由 XX 公司负责,接收 镇街按照社区工作人员经费标准每年 12月底前拨付给 XX公 司。 过渡期满, XX 公司所移交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 作由接收镇街负责,XX 公司不再负责。 (也可表述为退管工 作人员也可表述为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 工,乡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企业和区县(自治 县)政府协商采取灵活方式,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依 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2.新增人员常态化移交 20XX 年 X 月 X 日起新退休人员,原则上退休人员办理 退休手续时一并办理社会化管理有关手续(含档案移交、党 组织关系转移等) ,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按照已签订的协议 执行,不再重新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