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 见》 (国发〔X〕76 号)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 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高效、清廉的 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 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 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 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 将危害群众利 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不 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 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 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 监督。全面记录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信用记录并进行信息共享。 深 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 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 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 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 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 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 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 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 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 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 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 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 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 各级人民 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 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五)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 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 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 建立健全各级人民 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 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 督, 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 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 重危害群众利益、 有失公平公正、 交易违约等行为, 要加大查处力度, 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加快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一)实行政务诚信逐级督导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 和工作方式方法,聚焦主业,谋大局、抓大事,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 责,以上率下带动全市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 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上 级人民政府每年要组织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 实 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 推动构建市、 县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市府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接受同级人 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部门诚信状况的审查以及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 接受人民政协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 问题上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 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市直各部门,各县 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要带头严格履行司法判决,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协同推进解决执 行难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