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开发政企合作框架协议及操作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政企合作框架协议及操作流程土地一级开发政企合作框架协议及操作流程 北京,,,,,,,,,,,,,, ,,,土地一级开发框架协议 10 月 17 日 2004 年 合同双方 甲方:北京市顺义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 法定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101300 乙方:北京,,,,,,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法定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101312 根据《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关于,,,,,,,走 廊 开发建设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号)、《顺义区人民政 府关于同意 *********************联合开发,,,,,,,走廊有 关问题的批复》(顺政复字 [2003]2,号)、《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 ,,,,,,,,,,合作开发,,,,,,,有关问题的 会议纪 要》(顺政纪要[2003]7,号)、《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 ,,,,,,,,开 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顺政复字[2003]9 ,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 理局《关于授权,,,,,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有关问题 的批 复》( 京国土房管出,2004,3,,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北京顺义,,,,,,,,,,,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京发改,2004,6,号)等有关文件,为了加快温榆河绿色生态走 廊建设步伐, 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城市综合载体功能,扩大 顺义区在北京及周边地区 的影响,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尤其 是配合首都机场东扩工程建设及国展 中心的尽快启动,北京,,,, ,,,开发有限公司对,,,,,,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为了 使项目顺利实施,就该区域土地一级开发有关事宜,甲、乙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项目名称: 北京顺 义,,,,,,,,,,土地一级开发。 二、 建设单位: 北京,,,,,,开发有限公司 三、 建 设地点及范围: ,,,,,,,,,,,,西段,其四至为:东至馨园四路、 裕翔路、吉安路和 裕乐路,南至安华街、榆阳路,西至榆阳路,北 至安平街、安宁街。具体范围根据附件一:《温榆河绿,,,,,, ,,,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系统规划图]》的规划界线为准。 四、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50 公顷(9751 亩)。 五、建设工作 1)负 责该区域《土地价值评估》、 区域开发整体战略与定位》、 项 目开发模式》及《区域营销战略与策略》等前期策划工作。 2)负责该区域城市形象树立及营销推广工作。 3)负责对该区域进行城市规划概念总体设计、论证及优化修编工 作。 2、统一开发建设: 1)负责拟开发区域 六、甲方的责任: 1、负责协助乙方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 手续。 续; 3、负责涉及农转用的向市国土房管局申办农转用手续; 4、负责涉及房屋拆迁 的,向所在区、县国土房管部门申办《房屋 拆迁许可证》。 5、负责协调涉及征 地拆迁的镇、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工作。甲 方同意委派 顺义区政府委派的 派 的 与乙方委派的 、 、顺义区土地测量中心委 及后沙浴镇镇政府委派的 共同成 立土地联合开发领导小组,由甲方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土地征地 拆迁及开发过程中 的相关问题。 6、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土地交易条件安排土地入市交易。 详见附件二:《土地进入市场交易流程》 七、乙方的责任: 1、根据北京市计委的立项批复和顺义区政府的要求,负责对温榆 河绿色生态走廊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统一收取各项 费用,统一管理。 2、负责本区域城市规划概念总体设计,规划设计方案必须符合项 目的整体建 设要求。 4、负责与所涉及镇、村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土 3、负责向市、区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手续。 地补偿费用依据《顺义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关于,,, ,,,,,,,,,,,,开发建设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 [2003], 号文件执行。 5、负责向甲方提出征地申请并协助甲方办理征地手续。 6、负责委托市土地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出让金及 入市交易价 格。 7、负责确定土地交易条件及交易方式,并以附件二:《土地进入 市场交易流 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八、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政府批准的本项目成本核 定标准及开发利润对土地一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 核,根据附件三:《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及收益分配标准》的规 定核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相应的利润。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配按下面约定执行: 1)甲方按《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委关于,,,,,, ,,,,,开发建设意见的通知》(顺政办发[2003,号)文件 的土地出让金标准(或按市土地评估机构评估价)收取土地出 让金; 2)乙方收取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和相应的 10,利润(即土地一级 开发总成本的 10,)。 3)乙方与甲方按 4:6 比例分享土地增值部分(土地交易成交价 , (减)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减) 10,利润 ,(减) 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3、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在土地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需与甲方签订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金 额及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支付土地出让金,同时竞得人 需与乙方签订 《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金 额及付款方式向乙方指定的银 行帐号支付土地一级开发补偿费 (包括本合同第八条第 1 款、第 2 款以及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土地一级开发收益)。 4、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土地一级开发补偿协议》 《 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任一合 同、协议的终止将导致另一合同、协议的自动终止。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以通知书为准)对乙方交验的已开发土地进 行验收,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以通知书为准)对已验收的土地组织入市交 易,每延期一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3、 甲方对本协议第六条、第八条承担的工作如有延误,每延 期一日 向乙方支付 或双方另行同意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 元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交付已开发土地,自合同约定交付 期限 付 的违约金。 5、乙方对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承担的工作如有延误,每延期一 日 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附则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 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管辖。 2( 本协议双方均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发生纠纷, 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5(本协议附件和附图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6(本协议正式本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副本一式两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