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掘进及安全要求
井巷掘进及安全要求 来源: 日期:2010年 11 月 25 日 10:26 浏览次数:135 为了勘探和开采矿床,在矿体或围岩中开掘坑道( 巷道) 的过程,称井巷掘进。 一、矿山巷道的分类 矿山巷道的种类较多,分类的方法有:一是根据巷道的中心线与水平面相互位置关系; 二、是巷道的作用或用途。 ( 一) 按第一种分类方法可分为垂直巷道、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 1.垂直巷道其中心线与水平面垂直,包括: (1)竖井 有直接通往地表的出口,用于提升矿石、人员、材料、设备或通风、排水及下放充填 料等的垂直巷道称为竖井。 (2)盲井 盲井作用与竖井相同,但没有直接通往地表的出口,它把下部分水平巷道同上部分水 平巷道连通,用于运输或减少矿床开拓工程量以及其他目的。 (3)探井 为了探矿从地表开掘的工程叫探井。探井比竖井浅、断面小,也可以用来通风或下放 充填料。 (4)天井 天井是连接两个相邻的上下水平巷道的小井,一般不直接通地表,主要用于下放矿石、 材料、设备、工具、通风、行人以及探矿等。 2 .水平巷道 中心线与水平面平行的巷道,包括: (1)平硐 平硐,具有一个直通地表出口的水平巷道。用来开拓矿床、运输矿石、通风、排水、 行人等。两端都有出口同地表相通的水平巷道,又称为隧道。 (2)沿脉巷道 沿脉巷道,是设有直通地表的出口,在围岩或原矿体里开掘的与矿体垂直或斜交而穿 过矿体的水平巷道。 3 .倾斜巷道 其中心线与水平面斜交,包括:斜井、斜天井和放矿溜井。 矿山各类巷道如图 5 —3 所示。 ( 二) 按第二种方法分为探矿巷道、生产巷道、采准巷道 1.探矿巷道探矿巷道是为了探明矿体、矿石储量,了解地质构造、矿床埋藏条件或者 为取得精确的地质资料等而开掘的各种矿山巷道。 2 .生产巷道 生产巷道,是指为了开拓矿床,在地表与矿体之间进行运输、通风、排水和行人等而 开掘的巷道。有平硐、竖井、斜井、石门、井底车场及脉外阶段运输平巷等。巷道开拓方 式如图 5 —4 所示。 3 .采准巷道 采准巷道是为了准备采矿而开掘的巷道。它把矿床分为阶段和采区( 矿块) ,包括主要 沿脉巷道、穿脉巷道、采准天井、采矿人行通道等。 二、井巷掘进安全要求 ( 一) 平巷掘进安全要求 (1)平巷掘进时必须按地质资料做出施工设计、技术施工设计,要在设计前向施工人员 进行宣传教育。 (2)掘进工人必须熟悉巷道内的安全规程、作业场所及安全通道。 (3)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照明,备好合格的长短撬棍及打孔工具。 (4)进工作面前要检查炮烟( 采用检知管或其他仪器测定一氧化碳的含量) ,敲帮问顶, 处理好浮石。撬渣应从安全地点向前推进,禁止顺序撬渣。 (5)严禁打干孔,开钻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要先停风后停水,倒渣前要将渣堆 洒透水、认真清洗掌子面和帮顶。 (6)严禁使用旧炮孔。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有无盲炮,发现有盲炮应采用铜勺处理,或在 其旁 300mm左右处打一平行孔处理。打孔时要注意掌握角度。 (7)凿岩时,必须站在旁侧,不准骑风钻腿子;扶钎工应站在凿岩机旁侧,防止断钎伤 人。 (8)同向凿岩时,距离小于 5 m时,只准一端打孔,小于7 m时,只许一端放炮;异向 凿岩 100m以内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 (9)一巷道多机作业时,必须考虑凿岩工作的安全和方便。采用凿岩台车时,每台凿岩 机担负的断面为 2 ~2 .5m2,气腿式则为 1 —1 .2m2。 (10)凿岩时的噪声,应力求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在未达标前,必须发放个人防护噪声 用品以保护作业工人的健康。 (11)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12)加强通风防尘工作。 (13)做好支护。 (14)在乎巷复杂地质条件下掘进工作的安全要求: ①先排水疏干巷道。 ②采用可靠地撞楔法、刻槽支柱法、穿梁护顶法等稳固巷道。 ③在地质条件不明的巷道掘进凿岩时,应先掘凿小规模巷道,而后逐步扩大断面进行 永久芝护,确保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掘进安全。 ( 二) 竖井掘进安全要求 (1)在表土掘进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竖井内应设置梯子,不准使用其他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②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及时架设、加固井圈,并采取降低水位的措施,防止井壁 沙土危失导致空帮。 ③在流沙、淤泥、沙砾等不稳固的含水层施工时,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 (2)竖井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止物体下坠的措施,井口必须装设严密可靠的井口盖和井 盖门。卸渣设施必须严密,不准向井下漏渣漏水。井内工作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必须 拴绑牢司或置于工具袋内。严禁向井筒内投掷物料或工具。 (3)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升降吊盘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绞车、悬吊钢丝绳 及直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的所有作业人员。移动吊盘,要有专人指挥,移动完毕必须 加以固之,将吊盘与井帮之间盖严,并经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准作业。 (4)在下列情况下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带的一端正确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①拆除保护岩柱或保护台; ②在井筒内或井架上安装或拆除设备; ③在井筒内处理悬吊设备、管、缆或在吊盘上进行作业; ④乘吊桶时; ⑤爆破后到井圈上清理浮石; ⑥井筒施工时的吊泵司机。 (5)用吊桶提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关闭盖门之前,禁止装卸吊桶或往钩头上系扎工具或材料; ②吊桶上方必须设置保护伞; ③井盖门应有自动启闭装置,以便吊桶通过时能及时打开和关闭; ④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悬挂吊桶的钢绳应设置稳绳装置; ⑤吊桶内的岩渣应低于桶口边缘 0.1 m,装入桶内的长物件必须牢固绑在吊桶梁上; ⑥乘吊桶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⑦吊桶上的关键部件,每班必须检查一次。 (6)用抓岩机出渣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①作业前,须详细检查抓岩机各部件和悬吊的钢丝绳; ②爆破后,工作面必须经过通风、洒水、处理浮石、清扫井圈和处理残药与盲炮,方 准进行抓岩作业; ③不准抓取超过抓取能力的大块岩石; ④抓岩机卸岩时,不准人员站在吊桶附近; ⑤禁止用手从抓岩机叶片下取岩块; ⑥升降抓岩机,必须有专人指挥。 (7)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的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不得小于 5 t。 (8)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和通信装置。掘进与砌壁平 行 作业时,从吊盘和掘进工作面发出的信号,要有明显的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严禁 不经过井口信号工而直接向卷扬机房发出信号。 (9)井筒延深时,必须有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留保安岩柱,将井筒的延深部分 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采出岩柱或撤出保护盘,必须进行专门的施工设计,并经主管矿长 批准后方可施工。 ( 三) 斜井掘进安全要求 (1)在露天进行斜井开口施工时,应严格按设计进行,并及时进行支护和砌筑挡墙。 (2)用装岩机、耙斗装岩机或铲运机出渣前,要检查、处理工作面顶、帮的浮石,在斜 井中移动耙斗装岩机时,下方不准有人。 (3)斜井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井口应设置联动阻车器; ②并颈及掘进工作面上方应设保险杠,并有专人看管,工作面上方的保险杠应随工作 面的推进而经常移动; ③斜井内人行通道一侧,每隔 20m 设一躲避硐; ④井下必须安装通信装置。 ( 四) 天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