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消控室的布置及要求 第一章第一章 设置要求及原则设置要求及原则 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设置消防控制 室。室。 ()() 二、封闭段长度超过二、封闭段长度超过 1000m1000m 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 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三、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 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 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四、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2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 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 互相控制。互相控制。 第二章第二章 独立建造独立建造 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三章第三章 附设建造附设建造 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一、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 外墙部位;外墙部位; ()() 二、建筑高度大于二、建筑高度大于 250m250m 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的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 (第二十三(第二十三 条)条) 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三、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防火隔墙和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 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制室和其他设备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四、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 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等,等, 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五、五、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正常工作的房间附近; ()() 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六、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 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七、当消防控制室与其他控制室合用时,消防设备在室内应占有独立的区域,且相 互间不会产生干扰;互间不会产生干扰; ()() 第四章第四章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一、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构成及其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控制与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 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GB50116 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GB25506 的规定。的规定。 ()() 二、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二、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 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四、避难间(层)四、避难间(层) 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 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 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 照明的照度。照明的照度。( (六、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六、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 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单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和相关疏散通道,水平疏散区域灯具配电回路的设计,应单 独设置配电回路。独设置配电回路。 ()() 七、建筑高度大于七、建筑高度大于 250m250m 的民用建筑,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及其前的民用建筑,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及其前 室、辅助疏散电梯及其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间)的应急照明和灯室、辅助疏散电梯及其前室、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避难层(间)的应急照明和灯 光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独立的供配电回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独立的供配电回路。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八、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八、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 A A 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 应采用不低于应采用不低于 B1B1 级的装修材料。级的装修材料。 ()() 九、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九、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 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 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消 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 A A 规定的建筑物内规定的建筑物内 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