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书
消消防防工工程程施施工工合合同同书书 甲方(发包人) :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就铜川市天籁小区消防工程施工事宜,本着友好、诚信、自 愿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顺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第二条 承包范围、内容:承包范围、内容: 2.1 自动喷淋系统安装调试; 2.2 消火栓系统安装调试;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 2.4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 2.5 以甲方提供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设计蓝图及工程量清单 中包含的施工内容作为施工范围的界定依据; 2.6 不包含预埋预留部分、土建部分、回填部分、强电部分的施工。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为文明施工、 包验收。 第四条:合同工期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 工期:根据工程进度施工 。 第五条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含税) : (人民币)元;大写: 付款方式: 5.1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每个月在25 日前上报甲方现场项目部审 核确认后的进度报表,经甲方审核后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于次月 10 日前付款。 5.2 整个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指消防部门验收) ,于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支付经竣工结算后最终结算总价款的 95%;剩余 5%为工程保修金,于 工程保修期间结束后十日内支付。 5.3 支付方式:双方一致同意将工程款汇入一下账户: 账号:姓名: 开户行: 5.4 本工程造价不含配合费。 5.5 其他消防配套设施的检查验收费用由各分包商承担,甲方统一管 理,乙方配合协调本工程整体验收工作。 5.6 若因其他配套设施造成工程无法验收或验收不达标,甲方应自乙 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书之日起 60 日内支付乙方工程结算总价款的剩余 部分。 第六条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6.1 本工程由甲方、监理方、乙方及工程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6.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 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 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 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6.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第七条第七条安全施工安全施工 7.1 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 执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认可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原因 导致发生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第八条质量保修质量保修 8.1 乙方于消防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结合整体工程进度 情况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并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 验收。甲方怠于申请验收的,不得以此为借口迟延支付工程款。 8.2 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指消防部门验收) 之日起。 8.3 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8.4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 沟通。 8.5 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设备、材料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运转,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 小时内到场处理,如不能到场及时处理,甲 方有权另行聘请专业人员处理事故, 并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事故处理费用。 第九条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 员的住宿场所。 9.2 协调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9.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的变更,工程期 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9.4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 面通知两日内会同设计方进行会商。 9.5 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9.6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消防设计图纸是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并批 准的,若因所提供图纸不符合相关设计要求而造成消防工程验收不达标, 甲方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7 乙方向甲方上报的工程量,甲方应在一星期内确认;如甲方逾期 不回复,即视为甲方默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 9.8 甲方委派同志,联系电话:为现场管理代 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现场管理代表所签署 的协议和文件均代表甲方行为。 注: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 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乙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 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甲方,甲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 面通知乙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li : 9.9 甲方应保障乙方连续施工,否则因甲方原因窝工造成的人工工资、 设备租赁等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权利义务 9.10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纸和甲方确认的 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 9.11 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两人,以保障甲方设备正常运 行及日常维护需要。 9.12 保证提供合格产品,所供设备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必须有产 品合格证及按规定应提供检测报告的,及时提供给甲方,材料设备进场应 及时报监理、甲方查验,查验后方可进行安装。 9.13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 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 指 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品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 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监理、 甲方及有关部门。 9.14 乙方委派同志联系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现场管理代表所签署的协 议和文件均代表乙方行为。 注: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 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 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 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li : 9.15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 立即通知甲方。 9.16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 方承担。 9.17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 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 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 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部门或当地消防主管部 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