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及表格
第 1 页 共 39 页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 制度化的道路, 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 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 3 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 4 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 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 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 5 条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 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 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 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行政人事部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行政人事部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行政人事部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行政人事部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行政人事部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 6 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 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行政人事部传达、 第 2 页 共 39 页 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 7 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 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及其他人员四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 本行为规范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勤奋、敬业、忠诚。 (4)严守公司秘密。 (5)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 8 条 行政人事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 制 作“职务说明书” ,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 9 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 10 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 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 客观的检查及建议, 作为行政人事部制定人力 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 11 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 ,交 行政人事部办理。 第 12 条 行政人事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 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 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 13 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 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行政人事部依据人员编制计 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总经理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审批。 第 14 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 ,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 笔试的招聘) ,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 3 日,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行政人事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 3 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 3 日内) ,用人部门应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面试评 价表或笔试结论。行政人事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行政人事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 15 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 计划外招聘首先经总经理批准, 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 3 页 共 39 页 第 16 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经总经理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行政人事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 17 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总经理推荐人才,或者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行政人事部组成招聘小组,由总经理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行政人事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 18 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 19 条 行政人事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向其说明公司考勤规定; (3)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 (4)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 20 条 公司员工财务部员工需要担保,其余岗位员工需要缴纳押金,离职时退还。 第 21 条 行政人事部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 ,登记“人员状况表。 ” (2)登记花名册, 。 (3)填制“薪资通知单” ,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 22 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 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 1 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 2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