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章程
1 第一节 总则--------------------------------------------- 人资 1-01-01------1/1 第二节 服务---------------------------------------------人资 1-01-02------1/1 第三节 任用---------------------------------------------人资 1-01-03------1/2 第四节 职薪---------------------------------------------人资 1-01-04------1/1 第五节 考勤---------------------------------------------人资 1-01-05------1/1 第六节 加班---------------------------------------------人资 1-01-06------1/1 第七节 给假---------------------------------------------人资 1-01-07------1/1 第八节 奖惩---------------------------------------------人资 1-01-08------1/5 第九节 福利---------------------------------------------人资 1-01-09-----1/1 第十节 晋升(调任)---------------------------------人资 1-01-10------1/1 第十一节 离职------------------------------------------人资 1-01-11------1/1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第一章 人事管理 2 人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1 版次 1 页次 1/1 日期 年 04 月 15 日 第一节 总 则 第 一 条:为使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章。 第 二 条: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除遵照有关法令外,悉依本 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 本规章所称从业人员系指受雇本公司从事工作人员及 试用期间的新进实习从业人员而言。 第 三 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 与工作相互适应的原则,合理进行人力资源分配;员工 的升、降、调、解雇必须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慎重处理。 凡属关健岗位或职务的任职人员变换,需进行严格审查, 宁缺勿滥。 第 四 条:人员异动(包括升任、降任、调任、免职、解雇、停薪 留职等内容) 必须以考核为依据, 以任职资格为标准, 兼顾个人发展潜能和现任职务。 3 人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2 版次 1 页次 1/1 日期 年 04 月 15 日 第二节 服 务 第 一 条:从业人员应言行谨慎、操守廉洁、处理公务应恪遵诚实 信用原则,不得有背信、诈欺及其他损害本公司权益的 行为。并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管理规章,服从各级 主管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敷衍塞责,各级主管人员对 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第 二 条:从业人员对于主管职务范围内的指挥有服从的义务,不 得无故违抗。如有正当理由得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第 三 条:从业人员对本公司的业务、技术等应严守秘密,不得泄 露。对外除办理本公司事务外,不得使用本公司名义。 第 四 条:从业人员非经核准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事业。 第 五 条:从业人员凡经管金钱、物料采购、文件簿册及公司其他 财产或物件均应手续清楚、公私分明。如有损失,依法照 章规负其责任。 4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3 版次 1 页次 1/2 日期 年 04 月 15 日 第三节 任 用 第 一 条:新进人员的增补各部门为工作上的需要。 第 二 条:人员甄选方式 新进人员以公开甄选录用为原则。 第 三 条:对于拟录取人员经核准后,应指定日期通知录取人员报 到,办理必要手续。如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按期 报到时,应先向总经理申请延缓报到,否则取消其录用 资格。 第 四 条:报到应办手续 新进人员经通知报到后,应依公司规定到人资部门办理 相关手续。 第 五 条: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不得雇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 曾在本公司被辞退或未依规定擅自离职者。 二、 受剥夺公权或禁治产的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 通缉在案者。 四、 受有期徒刑的宣告尚未执行者。 五、 身有恶疾或传染病者。 六、 精神耗丧或身体衰弱,不堪任职者。 5 七、 未满十八周岁者。 八、 无法胜任工作者。 第 六 条:新进人员实习期间原则上订为一个月以内,期满经考核合 格者,方得正式任用。实习期间若有不合公司要求者,本 公司得随时通知本人解除实习契约。经停止实习或辞退 者,仅付实际实习期间的薪津,不另支付任何费用,亦不 发给任何证明。具有优秀工作经验或特殊才能者,得呈请 总经理核准免除或缩短实习期间。 第 七 条:本公司经试用合格正式录用的员工,实习期间的年资、 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第 八 条:从业人员的年资一律自到职日起算,但每年元旦放假后 人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4 版次 1 页次 2/2 日期 年 04 月 15 日 到职人员年资准自元月一日起算。 第 九 条: 从业人员因公务上的需要, 得随时迁调至其他职务或其他部 门服务,除有正当理由得呈请复议外,不得藉故推诿。 第四节 职 薪 第 一 条:办公室人员不底于 1000 元,年底达标补 1 个月薪资。 第 二 条:技术员:岗位工资+绩效工资(680+720),年底达标补 1 个 月薪资。 第 三 条:业务人员:底薪(1000)+抽成 第 四 条:职薪待遇的调整视公司营运情况、物价波动、人力市场状 况及作业绩效由总经理核定调整。 第 五 条:新进人员按到职日起核薪,离职人员自批准离职生效日 6 起停薪,职务或工作调整时,其薪资应调整部份,自生 效日起调整。 第 六 条:所有员工的薪资,公司依有关规定代扣后发放,其项目 如下: 一、 社会保险费; 二、 福利金; 三、 其他应扣款项; 四、本公司对员工的贷款及垫款。 第五节 考 勤 第 一 条:实行人性化管理,部门考勤人员按月统计缺勤次数及累 计次数,其中有旷职月累计逾 3 日,事病假已达停薪日 数者,应即请示总经理处理。 第 二 条:员工于上班后因公暂离岗位,应向主管报告,如擅离职 守均作旷职论。 第 三 条:各部门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考勤,应督饬严格执行,如有 不照规定手续按时办理或其他隐瞒朦混情况, 一经查明, 应受连带处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5 版次 1 页次 1/1 日期 年 04 月 15 日 7 人力 资 源 管 理 编号 人资 1-01-06 版次 0 页次 1/1 日期 年 04 月 19 日 (一)迟到: 1. 超过上班时间到工者为迟到;每迟到三次以事假一日论。 2. 上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二小时以内到工者以事假半日论。 3. 上班时间超过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