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 12 月 31 日 24 时的人口数。年度统计的全国人口总数内 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海外华侨人数。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 乡村人口是除 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出生率( 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年) 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 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 之比, 用千分率表示。 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 其计算公式为: ‰1000 年平均人数 年出生人数 出生率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 不管怀孕月数) ,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 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 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年) 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 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 之比, 用千分率表示。 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 其计算公式为: ‰1000 年平均人数 年死亡人数 死亡率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年) 人口自然增加数( 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 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 或期中人数) 之比,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1000 年平均人数 本年死亡人数本年出生人数 人口自然增长率 = 人口出生率- 人口死亡率 总抚养比 也称总负担系数。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 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说明每 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 用于从 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计算公式为: % P PP GDR ~ ~ 100 6415 65 140 其中:GDR为总抚养比; P 0~14 为 0 ~14 岁少年儿童人口数; P 65 +为 65 岁及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 P 15~64 为 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数。 老年人口抚养比 也称老年人口抚养系数。 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 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用以表明每 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老年人口 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计算公式为: % P P ODR100 6415 65 其中:ODR为老年人口抚养比; P 65 +为 65 岁及 65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 P 15~64 为 15~64 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 少年儿童抚养比 也称少年儿童抚养系数。 指某一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 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以反映每 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计算 公式为: % P P CDR ~ ~100 6415 140 其中:CDR为少年儿童抚养比; P 0~14 为 0 ~14 岁少年儿童人口数; P 15~64 为 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数。 平均增长速度 平均增长速度表明社会经济现象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逐期平均增长变 化的程度, 它不能根据各个环比增长速度直接求得, 但与平均发展速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 量关系: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 平均发展速度是一种根据环比发展速度计算的序时平均数,由于各时期对比的基础不 同, 所以计算平均发展速度不能采用一般的序时平均数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分为水平法和 累计法。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即将环比发展速度按连乘法用几何平均数公式计算。累 计法,也称方程法,根据一段时期内各年发展水平总和与基期水平的关系,列出方程式计算 平均发展速度。 水平法着重考虑最后一年所达到的发展水平; 累计法着重考虑整个时期累计 发展水平的总量。 目前, 中国城镇职工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和企业分别按 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总额的 8%和 20%缴纳保险费, 从理论上讲, 记入个人账户基金的保险费为 个人缴纳的 8%,企业缴纳的 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社会统筹是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各地社保局) 依法统一征收( 有的省份是地税部门征 收) 、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当期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发放。个 人账户则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 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 个人设立的惟一的、 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金额的账户, 其账户余额 为参保人退休后归个人养老使用,发放的是账户养老金。但在实际运行中,个人账户基金被 用于社会统筹账户的资金支出,出现了“个人账户空账运行”问题。所谓做实,即个人账户 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统筹账户。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卫生机构 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 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 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卫生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 卫生院、门诊部、诊所( 卫生所、医务室) 、急救中心( 站) 、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 所、站) 、 专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防疫站)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监测机构、 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 站) 等其他卫生机构。 医疗机构 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机构, 包括医院、 疗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卫生院、门诊部、诊所( 卫生所、医务室) 、妇幼保健院( 所、站) 、专 科疾病防治院( 所、站) 、急救中心( 站) 和临床检验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卫生人员 指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 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 包括执业( 助理) 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 、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 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执业医师 指《医师执业证》 “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 卫生四类。 执业助理医师 指《医师执业证》 “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 保健工作的人员, 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同样分为临 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每万人口执业( 助理) 医师 每万人口执业( 助理) 医师= (执业医师数+ 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口数×10000。人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每万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 每万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医院床位数+ 卫生院床位 数)/人口数×10000。人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每万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每万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数/ 人口数×10000。人 口数系公安部户籍人口。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是指某年某地区每 10万人口中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 病发病情况。即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数/ 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