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登船人员疫情防控指南
港口登船人员疫情防控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港口码头、船舶代理、船舶理货、企业、引航 员登轮作业及船舶港口服务作业(物料、生活品、燃料供应,船舶污染物 接收) 。 第三条 各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做好宣传教 育。 第四条 各企业要按照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上船作业人员数 量,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好登船作业人员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 护装备。 第五条 船舶靠港作业期间,港口码头企业要加强船边值守,并做好 测温、上下船登记等工作,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船。 第六条 各相关企业登船作业人员要提前与船方沟通协调,按照作业 现场岸方与船上人员无交叉(岸方在场时,船方不在场,船方在场时,岸 方不在场)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作业方式,避免与船上人员直接接 触。 第七条引航员在船期间,尽量走室外楼梯,避免进入生活区。在驾驶 台期间必须打开舱门保持舱内通风。船舶靠好后,引航员在甲板通风处等 候检疫结果,经检疫部门允许后方可下船。 第八条 为船舶提供物料、生活、燃料供应和污染物接收企业作业人 员不得登船,不得与船上人员接触。物料、生活品(食品)供应采取吊装 上船方式作业;燃料供应、污染物(污油水)接收通过管线驳载或卸载作 业;生活垃级接收通过吊装方式卸载作业。 第九条 所有登船作业人员上船前测温、消毒、填写登船人员登记, 确认健康情况;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佩戴 N95 或医用外科口罩、 防护服或具备防护功能的服装、护目镜、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十条引航、港口、船舶代理、理货等登船作业人员,作业期间避免 与船员接触,尽量采用邮件方式电子确认,船舶单据等可采取非接触式传 递。严禁到船员生活区,不得饮用船上水、食,如必须和船上人员接触, 应确保作业场所通风或在甲板通风良好处,保持 2 米距离。 第十一条 作业人员作业结束后要下船消毒,码头消毒人员需穿戴口 罩、手套,站在上风向,对下船人员进行全身消毒,并将防护服、口罩、 手套等防护用品统一收集装入专用袋中,按规定处置。 第十二条 相关企业对进入国际航行船舶的作业设备必须进行消毒, 严禁未消毒直接安排其他作业。 第十三条 相关企业要加强对登船作业人员管控。与船员密切接触的 务工人员下船后必须采取 14 天隔离措施,每日 2 次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 状况检查。 第十四条 引航站、船舶代理、理货作业结束后要专车接送,密切关 注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各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隔离措施,具备相应的隔 离条件。 附表 1 登船作业人员类别参考表 靠港船舶类别 登船人员类别 主要作业内容 集装箱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理货员、港口配载计划员、船舶指导员、绑 扎工人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理货员办理业务、 签署单据。配载计划员配载装船船图,船舶指导员指导及协调船舶作业、 工人绑扎加固作业。 散杂货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理货员、装卸工人、业务员、机械司机、加 固工人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理货员办理业务、 签署单据。装卸工人负责每条作业线装卸作业;业务员负责指导装卸作 业;机械司机负责每条作业线需下舱机械作业;加固人员负责钢材装船时 的绑扎加固 散粮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理货员船舶指导员、拆线工人、绑扎工人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理货员办理业务、 签署单据。船舶指导员负责指导协调船舶作业、签属单证;拆线工人负责 拆包装;绑扎工人负责设备的加固 液体(油品、LNG 等)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港口操作工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操作工负责输油臂 法兰接到船方阀门。 汽车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理货业务员、船舶业务员、作业司机、拆解 加固人员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理货员办理业务、 签署单据。船舶业务员负责船舶管理、单据签署;作业司机负责卸船作 业;拆解加固人员负责拆解商品车加固器材 客滚(飞龙) 引航员、船舶代理外勤、理货业务员、船舶业务员、摇盘工人、机械 司机等 船舶引航,船代办理出入境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理货员办理业务、 签署单据。船舶业务员负责船舶管理、单据签署;船舶业务员指导及协调 船舶装卸作业、工人负责拖车摇盘作业、机械司机负责集装箱甩挂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