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5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法律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制定依据 《____宪法》、《____公益事业捐赠法》、《____防洪法》、《____防震减灾法》、《____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____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加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____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适用范围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____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____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____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别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____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____机构及职责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____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____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____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____、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1)____、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讨论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____宣传部。负责____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____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民政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____,并对救灾____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讨论,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2页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进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____辖区管辖单位参加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____部。协助地____府____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____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____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____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____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____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____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____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____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加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