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间土开挖施工合同
桩间土开挖、外运施工合同桩间土开挖、外运施工合同 甲 方: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 22#、24#楼土方开挖部分 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该项 工程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 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渭北光机电产业基地 22#、24#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增月村。 工程项目:12#—14#楼桩间土开挖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桩间土开挖工程的施工. 三、质量标准: 1、各项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 准。 2、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施工。 3、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一个月,从20011 年 11月 5日至 2011 年 12 月5 日。 五、合同价款: 甲方支付给乙方桩间土开挖的合同单价为: 人民币50元/立方米(包括 土方、破除桩头砼块外运),工程量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核算.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束验收通过并工程量核定后,工程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七、安全施工: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 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除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外,乙方 还应支付工程结算款的 5%的违约金给甲方. 九、双方责任: 1、 乙方要认真考查施工现场,充分考虑到工程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含多次进退场费、停工造成损失费),甲方只对本项工程中发生的情况进 行协调,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施工中按甲方所定施工方案操作,并与桩基施工队密切配合施工. 3、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做好设施的保护工程。由此发 生损坏设施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完成该工程, 若中途违约或其他原因耽误工程进 度以及发现有转包现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前期所发生的投 入,甲方不承担。 5、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工程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 均由乙方负责. 十、解决争议: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申请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 构或在工程所在地按法律程序解决.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 3 份,乙方1份。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章) 代表人 (签字) : 字) : 年月日 乙 方: (章) 代表人 (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