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互认方案
精品文档 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诊疗 行为,在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重 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根据《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的通知》 (成卫计办〔2016〕182 号)的要求,我院决定在 全院进一步推进同级、上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 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医疗费用,特制订本方 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在同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学影像检查、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 照“尊重疾病变化规律,科学确定互认项目,严格控制重复 检查,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原则开展互认工作。 二、完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一)健全工作制度 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是一项以科学 为基础、以质量为保证、以标准化管理为前提的系统工程。 各科室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保证检查、检 验质量,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 像资料。 (二)严格质量控制 医院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 。1 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质量控制。 (三)规范管理工作 各科室一方面要落实好对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 的认可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另一方面要保证本单 位的检查、检验质量,杜绝同一检查、检验项目在同一单位 的不同部门重复检查的现象,为患者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 检验报告和相应的影像资料。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的检 查、检验结果应记载在病历中,记载内容还应包括检查机构 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于住院病人,还应该留存相 应的检查、检验资料(可留复印件) 。 三、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原则 1、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必须不影响疾病诊疗 的前提,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进行记载, 记载内容除检查、检验结果外还应包括检查机构名称、检查 日期、检验报告单号等;对于住院病人,外院的检查、检验 资料应该复印在病历中留存。 3、同级医院、三级医院在疾病发生发展周期性变化规 律时间范围内能提供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响资料 的检查、 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 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4、以下情形,不属互认范围: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依据 (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很大; 。2 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3)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 施前)等。 备注:上述不属互认范围,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 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予以记载。急诊、急救时不受 上述限制。 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的范围 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包括医学影像检查结果 (包括图像,下同)互认、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及心电图结果 互认。 1.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按照相关操作规范、规程 和指南进行的检查, 是指超声诊断、 常规 X 线诊断、 CT 诊断、 MRI 诊断、DSA 诊断等项目,包含影像检查资料(胶片、打 印图像)和诊断结论。 2.医学检验结果互认:主要在临床检验中临床生化、 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临床基础检验中结果相对稳定的项 目。 3.心电图结果互认:含常规心电图、床旁心电图、远 程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远程动态心电图。暂不包含心电图 运动负荷试验及药物负荷试验、远程心电监护。动态血压检 测暂不纳入结果互认。 。3 欢迎下载 精品文档 欢迎您的下载,欢迎您的下载, 资料仅供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 策划案计划书, 学习资料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4 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