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业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总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总经理是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 治工作全面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 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职业病事故的能力, 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 实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 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 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 作需要的专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 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第 3 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能 机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并严格按规 定进行考核。 第 4 条 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 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 5 条 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 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 6 条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 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 7 条 切实保证煤矿职业病防治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 8 条 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发生职业病防治险情时必须组 织立即停产、撤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 除事故隐患。 第 9 条 在本企业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 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 第 10 条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 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1 第 11 条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 第 12 条 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 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 13 条 煤矿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总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 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 扩大。 第 14 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总经理职权。 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党委书记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公司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矿井有关职业 病防治的基本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认真配合总经理组织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病 防治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矿井 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 条 监督检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 各科室、部门(区队)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 3 条 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职业病防治险情时,及时撤人。 第 4 条 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副总经理和职能 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第 5 条 积极组织开展公司职业病防治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 全意识。 第 6 条 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安全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安全经理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安全经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 练掌握有关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 安全资格证。必须监督煤矿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 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职 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 条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监人员 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 作需要。 第 3 条协助总经理督促检查各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 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保安、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 4 条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 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 5 条根据矿属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第 6 条制订本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 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第 7 条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矿职业卫生档案 和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档案。 第 8 条组织对本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 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 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 9 条经常检查本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 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 10 条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监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 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第 11 条对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 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 12 条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生产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生产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生产副经理是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煤、 掘进、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副经理必须熟练掌握 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生产副经理必须在保 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一、岗位职责 4 第 1 条 积极配合总经理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 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 2 条 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部门的领导,对职能部门提出需要 解决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 关问题。 第 3 条 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各专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等,并组 织实施。 第 4 条 定期组织进行职业病防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奖金、措施、质量 “五落实”,出现职业病防治险情,必须立即撤人,建立完善“三 条”生命线。 第 5 条 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 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 6 条 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 规程”以及其他区队按章施工。 第 7 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 8 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机电副经理职业病防治岗位责任制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 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 职责: 第一条 组织制订(修改)分管专业人员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 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第二条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