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19 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建筑装饰技术应用”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62 赛项名称:建筑装饰技术应用 赛项组别:高职组 竞赛形式:团体赛 赛项专业大类:土木建筑 二、竞赛目的二、竞赛目的 1.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继续深化高职院校建筑 装饰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引领建筑装饰行业新材料、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创新;促进建筑装饰专业群的专业建设、 课程设置和教学改革, 提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技术人 才培养质量,实现职业教育与社会实际需求融合,从而提升综合 核心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适应建筑装饰产业转型和现代学徒制 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达到检 验参赛选手专业综合能力和展示职业教育改革成果的目的。 2.促进建筑装饰专业群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业发展。本 赛项对应建筑装饰行业的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与施工管理职业 岗位以及岗位群。专业教学标准对接行业标准、企业用人要求。 以实际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为比赛载体, 把建筑装饰行业真实工作 过程、任务和要求融入比赛环节,注重团队合作,重点考查选手 的实际动手能力、规范操作水平、创新创意水平,检验参赛选手 职业素养和操作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 推进企业工作环境引入校 内全真标准化实践教学改革,创设真实教学情境,实现校园实践 教学与企业生产无缝对接。同时,促进现代学徒制改革实践,提 升学生专业就业竞争力。 满足我国建筑装饰产业转型发展对技术 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适应建筑装饰生产一线设计及施工管 理岗位的职业要求。 3.根据目前建筑装饰行业的工作岗位和项目的特点,采取团 队协助比赛方式, 积极探索团队项目与单项结合的形式进行的考 核模式,注重考核学生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量清单编 制和施工组织与管理的核心技能。 达到检验参赛选手的独立工作 与团队协同合作的职业素养,满足建筑装饰行业岗位工作要求。 4.通过竞赛,展示参赛师生的精神风貌和技能水平,培养学 生的职业素养和操守,改进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 学手段, 促进广大开设建筑装饰类专业的高职院校相关课程与实 训的改革及创新。 三、竞赛内容三、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以一个典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为载体, 以国家专业 教学标准、 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和行业标准、 企业用人要求为依据, 以企业 技术工作岗位的综合核心工作任务为驱动,构建从深化 设计到清单算量,再到施工组织与管理的任务序列,竞赛任务层 层递进,环环紧扣。根据提供的任务书及相关资料 ,参赛团队相 继完成其“建筑装饰施工图深化设计” 、以及“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 编制”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三个竞赛任务内容。 技能 竞赛时间为 5 小时。 根据提供的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参赛选手团队共同上机操 作,合作完成同一建筑装饰工程项目中的以下各项任务: 任务一 “建筑装饰施工图深化设计”竞赛内容参赛选手团队 共同上机操作,通过 CAD 制图软件,合作完成建筑装饰工程项 目中某些空间未完成的建筑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封面、目录、 施工图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 地面铺装图、 顶平面图、 立面图、 剖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并最终以 dwg 格式文件和 A3 规格的 PDF 文件格式提交比赛作品。 任务二 “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竞赛内容参赛选手团队 共同上机操作,通过Excel 软件,手工列项及算量,合作完成建 筑装饰工程项目中某些空间的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 (发放纸质版 图纸) 。最终以 Excel 文件和 A4 规格的 PDF 文件格式提交比赛 作品。 任务三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竞赛内容参赛选手 通过答题系统答题(三人完成一份) ,考题以单选题和多选题的 形式,考试期间内都可以答题不另外限制时间。 竞赛分值比例 序号序号 1 2 3 比赛项目名称比赛项目名称 建筑装饰施工图深化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 分值比例分值比例 50% 30% 20% 四、竞赛方式四、竞赛方式 1.竞赛为团体赛。 2.以各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报名通过全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统一进行。 3.以院校为单位组队,不允许跨校组队,同一学校参赛 队不超过 1 支,获得往届本赛项国赛一等奖的学校可以按省 教育厅文件要求增加参赛队数。 4.每支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 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 指导老师须是本院校在职教师。 5.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高专院校全日制在籍专科生,本科 院校中的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以及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 的四、五年级学生。不限选手性别,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年 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 2019 年 5 月 1 日为准) 。 6.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本赛项中获一等奖的选 手,不能再参加本次赛项的比赛。 五、竞赛试题五、竞赛试题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按照有关的保密规则完成 命题及评分标准、标准答案。 六、竞赛规则六、竞赛规则 (一)赛项组织机构(一)赛项组织机构 赛项组委会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组委会的领导和监督。成立专家工作组,在赛项组委会的领 导下按照有关制度开展赛项技术文件编撰、竞赛命题、赛场 设计、设备配置、裁判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赛项安全 预案、赛事咨询、教学成果展示体验、赛事宣传方案设计、 竞赛成绩分析、赛事技术评点、赛事成果转化等工作。保证 公开、公平、公正办赛。 (二)裁判(二)裁判 裁判组在裁判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竞赛成绩的评判,严 格执行裁判工作的有关规定、公正执裁。裁判长对赛项组委 会负责,并接受赛项组委会及专家工作组的协调和指导。 (三)参赛队(三)参赛队 各参赛队通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统 一进行报名。报名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参赛选手 在竞赛前因故不能参赛,应事先由所在报名单位的教育主管 部门出具书面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换参赛 选手。 (四)竞赛场地(四)竞赛场地 按照竞赛日程安排,赛项组委会组织各参赛队在规定时 间段内熟悉竞赛场地。 (五)竞赛要求(五)竞赛要求 1.参赛选手必须持参赛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参 加竞赛。各参赛队领队和指导教师及其他无关人员均不得私 自进入赛场。 2.参赛选手应提前 30 分钟到达赛场, 到检录处注册, 参 赛队通过抽签确定赛场和机位,入场、检查竞赛设备。 3.竞赛正式开始 20 分钟以后选手不得再入场参加竞赛, 按弃权处理。竞赛时间段内参赛选手不得离开赛场,如有特 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赛场,应报告监考人员同意,离开赛场期 间应有流动监考人员陪同。竞赛结束之后,参赛选手确认提 交的竞赛成果后,在监考人员的组织下离开赛场。 4.参赛选手按照抽签决定的赛场及机位对号入座,监考 人员应对每位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认真检查、复核、认证。 参赛选手在竞赛正式开始之前应对计算机进行开机检查,但 只准浏览和试用答题系统、试运行 CAD 软件。 5.竞赛开始前 20 分钟, 由竞赛监考人员当众拆封竞赛试 题与图纸,并对数量及完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在竞赛正式 开始前 10 分钟分发试题与图纸,并提醒参赛选手检查与核 对。 6.在竞赛过程中,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