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各种制度
学校疫情防控各种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根据《学校卫生 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 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 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 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 校长为学校疫情总报告人,校医担任校区疫情报告人,班主任为 所在班级的疫情报告人, 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班级疫情报告人:班主任 校区疫情报告人:校 医 学校疫情报告人:校长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 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接受市教体局与卫生防疫部门对学校传染 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 育; 5.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 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 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 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 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生(5 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 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 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 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 腹泻等症状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 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当立即向属地医院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同时, 向县教体局报告。 晨午晚检制度 一、为有效预防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根据 有关要求,建立并启动学校晨、午、晚检制度。 二、晨、午、晚检是指每天早晨、中午由班主任,对入校的 学生逐一进行卫生医学和健康检查。 晚上由宿管教师对住校生进 行检查。 三、晨、午、晚检地点 教室门口、学生宿舍(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宿管教师,每班 安排 1——2 名晨、午、晚检人员) 四、晨、午、晚检办法 查看、问询、拭(额头) 、测(体温) 1.首先查问学生的相关情况: ①身体有无不适感觉? ②在家是否有过发热症状?现体温是否高于 37.5 度? ③是否到过疫情地区或接触过来自疫情地区的人员? ④查看学生口腔、皮肤有无皮疹及饮食、睡眠等其它情况。 2.拭(额头) ,测体温: 根据查看和问询情况,如果怀疑学生身体发热,班主任、宿 管教师要摸拭学生额头,确认有热度后,应立即用体温计测量。 如果体温测试确定学生发热,特别是出现头疼、咳嗽、肌肉酸疼 等,以及其它不能确定的症状,应将发热学生安排在隔离室或留 观室,告知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做好登记,并立即通知其家 长带领到医院诊断治疗。 五、对经晨、午、晚检确诊发热、由家长带离学校去医院诊 治的学生,班主任老师应随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并尽快地了 解学生的详细情况,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如属传染性疾病, 按照有关规定应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 为加强对因病缺勤学生的严格管理, 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 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制订本制 度。 一、班主任和宿管老师老师应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 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认真按照学校晨午晚检工作的要求, 及时对学生进行晨午晚检,对检查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 时登记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 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缺 勤追踪记录表》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 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 ,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 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调查,并认真登记备案,凡 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 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 记录其复课时间。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有效防止各类传染 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 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 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 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 料到学校校务处进行查验登记符合复课条件, 再上报校长审批同 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必须由正规 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交 校主管领导认同后,经防疫部门科学评估后才可返校上课。 4.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县教育和 体育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5.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 则必须在家隔离 14天后, 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 课。 6.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 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 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 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 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科学评价 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成效,规范学校学生健康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康档案。在新生入学时,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导处 牵头,组织体育教研组和班主任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填写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做到“一班一册,一人一页” ,由 教导处保存。 2.加强体质监测。每年全民健康体检月,由办公室牵头,主 动联系镇中心医院体检科来我校,对学生进行全员免费体检,重 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常规化验,并将体检报告单及时反 馈给学生,对查出身体有疾病的学生, 要及时告知家长,尽早治 疗。 3.重视体育锻炼。 (1)加强视力保护。坚持一天两次眼保健操,上下午各一 次,纳入学校一日常规,由学生会进行量化考核,学校禁止教师 在眼保健操时拖堂授课,水电工要经常检查学校灯光系统,及时 更换烧坏的日光灯。 (2)加强大课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