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燃气使用管理,预防 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燃 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 办学、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 产 XX 行”活动、XX 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 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普查和整治工作,消除各类燃气安全 风险隐患,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 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 学校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0 年 6 月至 12 月 三、整治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使用燃气的单位,下同) 要明确校(园)内各有关部门、单位燃气使用安全责任。食 堂、浴室等是向外出租的,在与承租企业(个人)签订合同、 协议时,要载明燃气使用安全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使 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对燃气管理 使用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摸清学校燃气用户 (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 校园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 情况,完善工作台账,填写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 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1)。 4、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燃气日常管理使用 情况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 态。6 月份要组织校内非居民燃气用户对安全使用燃气情况 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 表(附件 2),建立排查情况台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要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清单”,逐点逐项抓好整改落 实。从 6 月份开始要每月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做到长期坚 持。要制作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附件 3),并在显著 位置张贴公示,每月在公示牌上填写自查相关信息。 5、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督促燃气用户与合法供 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 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 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 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 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积极引导教 职员工和学生查找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 省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 热线,XX 省安全生产 举报平台,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 119 消防举报电 话等,及时举报燃气等安全风险隐患。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城乡建设、 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配 合,强化工作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 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 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7 月 30 日前报送开展全面自查相关材料 (开展排查的照片 1-2 张)、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电子档和纸 质档扫描件、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纸质 档扫描件、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 纸质档扫描件、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材料(公 示的照片 1-2 张)、燃气使用安全责任材料、教育培训和应 急演练等材料。 12 月 25 日前报送 8-12 月瓶装燃气非居民用 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和工作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条目式)通过全省校园及学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联系电话:XX邮箱: 附件:1、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 2、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自查表 3、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附件 1: 学校(幼儿园)燃气管理使用情况登记表 单位:登记日期: 登记项目登记项目具体情况具体情况备注备注 燃气安全责任人填写责任人 填写管道天然气或 瓶装液化石油气 填写数量 使用燃气种类 使用钢瓶数量 使用灶具数量填写数量 使用热水器数量填写数量 使用锅炉数量填写数量 燃气设施是否合格 单位负责人: 填写是或否 注:此表实行零报告,没有使用燃气的单位也要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