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系统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要求和程序范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技防系统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要求和程序范文 中国气象局____11____《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现发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局长秦大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____气象法》、《____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规定的 一、 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根据有关规定应当____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 1、附表2)。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纳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附表4)。 第十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____》(附表 5、附表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____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____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法律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附表8)。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根据原程序报审。 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9)。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根据原程序报审。 第三章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10)。 第十六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____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七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____》(附表11)。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九条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____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12)。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____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____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法律规范标准,是否根据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第二十一条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决定。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附表13)。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附表14)。整改完成后,根据原程序进行验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____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时,不得阻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财物和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____,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实行下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