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奖金激励管理制度
奖金激励管理制度 x 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16:49:00 奖金是现代公司激励员工的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奖金激励本质上是一种物质激励 有利也有弊而员工参与公司管理则属于精神激励措施如何使奖金激励更具科学性利大于弊 如何让员工通过参与企业管理更加发挥积极创造性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是现代公司奖金激 励管理制度的目的所在现代企业奖金激励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奖励制度 第一条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均依照本制度予以 奖励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 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例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 出贡献者 3.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 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3.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 5.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金及奖状 对创造奖和功绩奖可以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创造奖 一等人民币 10000 元 二等人民币 7000 元 三等人民币 5000 元 四等人民币 30000 元 五等人民币 10000 元 功绩奖 一等人民币 3000 元 二等人民币 2000 元 三等人民币 1000 元 第九条奖品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十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 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 差额 第十一条由 2 人或 2 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 奖励事项如为 2 人或 2 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审查手续 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送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 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 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颁奖日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奖励员工出勤减少请假恪遵公司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勤奖金按点计算每点20 元每月计分 30 点(600 元)本厂员工(包括契约工)在 厂工作每出勤 1 天给予 1 点 第三条员工于当月份内请假者不论事病假均按下列标准扣减奖金 1.请假一天扣 7 点(140 元) 2.请假二天扣 14 点(280 元) 3.请假三天扣 21 点(420 元) 4.请假四天扣 30-31 点(600-620 元) 第四条全月份不请假且轮休不超过2 日者另加给全勤奖金 8 点(160 元)请假旷工(包括 1 小时)或轮休超过2 日(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为3 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员均不 加给 第五条兵役公假婚丧生育假 1.身家调查点阅召集后备军人召集等出勤奖金照给 2.动员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训20 天以上者不予给点 3.婚丧生育假所请假日不予给点(如跨月者其全勤加给的8 点只扣 1 次) 第六条公伤与国内公差出勤奖金照给 第七条旷工每旷工 1 天扣 10 点(4 小时以内扣 5 点超过 4 小时按 1 天扣点) 第八条当月份请事病假累计 4 小时以内奖金不扣超过 4 小时按 1 天扣点 第九条为顾念员工确患重病必须住院 (限公立或劳保医院治疗情节特殊其住院期间经取得 医院证明者得予从轻扣点即每住院1天扣发奖金5点其余门诊仍按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计扣 奖金) 第十条星期例假及轮休特休 1.常白班员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轮休日奖金照给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奖金10 点 2。 已排轮休的人员除轮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应一律请假否则视作旷工 3. 特别休假于前一天下午5 点钟前提出申请经核准者出勤奖金照给事后 (包括当天申请者) 不准视作事假论 4.应休未休的特别休假在年限届满后均按现支日资的倍发给奖金但中途离职者不予发给 第十一条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三、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员工勤于职务提高生产效率起见特制定本办法以资奖励 第二条本公司生产线作业人员领班除外守卫人员及长期临时性生产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奖金每季颁给1 次其给付日期为次月 20 日 第四条当季内未请假包括年休假迟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标准给予全勤奖金 1.月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月薪÷30 天╳6 天 2.日薪按当季最后一个月的日薪╳6 天 第五条颁发奖金前人事部将名单送总经理核阅后公布 第六条新进人员如到职日恰为当季第1日者奖金自该月份起计算否则于次季第1日起计算 第七条当季服务未满 3 个月而离职者不予计算奖金 第八条停薪留职期间不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从业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2.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聘约人员定期契约人员临时人员均 不适用 第二条奖金数额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如附件一及附件二) 第三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终奖金按 其该年度内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计算(服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 1 个月 计) : 1.准给特别病假或公伤假者但因执行职务奋勇负责而致伤害经专案签准其请假间得予发给 的公伤假除外 2.非受处分的停薪留职者 3.中途到职者 第四条发给前离职 从业人员于当年度年终奖金发给前离职或受停薪留职处分中者不予发给但退休资遣人 员服务已满该年度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1 月 20 日发给 第六条奖惩的加扣标准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其年终奖金 1.嘉奖 1 次加发 1 日份薪额的奖金 2.记小功 1 次加发 3 日份薪额的奖金 3.记大功 1 次加发 10 日份薪额的奖金 4.申诫 1 次扣减 1 日份薪额的奖金 5.记小过 1 次扣减 3 日份薪额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