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8 年全区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 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单位决定自即日起至 9 月 20 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 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大型活动安保,以“防大火、控小火、 强基础”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 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力推进消 防安全责任落实,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不断夯实消防基 层基础,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及 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 xxx 任组长,各镇街区及公安、安监、规划、住建、 经信、文化、卫计、教育、民政、商务、文物、旅游、市场监管 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消防 大队设春夏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调度等工 作。 三、工作内容 - 1 -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1.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镇街区、各有关 部门要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 案》关于部门职责的相关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清零”工作, 突出排查不放心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并列出隐患清单,逐一整改 销号,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专人压实责任。4 月 30 日前,各 镇街区、各有关部门上报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人和具体落实人, 形成责任清单并报消防大队备案;5 月 12 日前,各镇街区、各有 关部门上报具体任务,形成任务清单报消防大队备案;每月 2 日 前和 15 日前,上报排查整治工作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5 月 20 日前,对尚未彻底整改的不放心区域、单位场所,全部实施重点 管控,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2.2.严管严控高危场所。严管严控高危场所。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高低 大化密”五类重点场所,落实“一场所、一对策” ,特别是要深刻 汲取俄罗斯克麦罗沃“3.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儿童娱 乐活动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立即组织对辖区商场市场等综合体 内设置的儿童游乐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托儿所、幼儿园的儿 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 独立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 建筑内时,应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3.3.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 各镇街区要深入推进消防安 全社区、村庄创建活动,加大“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 患治理力度,推动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各镇 - 2 - 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老旧住宅、 “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 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电动车消防安 全“五条禁令”和“三个决不能”要求,全面落实电动车“三集 中”措施,坚决消除电动车“入楼入户” 、违规充电等隐患。各镇 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现场 “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 1 名消 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4.4.深入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 门要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 知》要求,全面摸清辖区内、行业内群租房底数,有的放矢地开 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居住10 人以 上的群租房督促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集中使用明火 灶具的厨房应增置简易自动灭火装置;居住 100 人以上的群租房 督促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6 月底前,完成居住 30 人以上群租 房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9 月 20 日前, 完成居住 10 人以上群租房 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5.5.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 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 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摸排发 现的“弃管楼” ,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和责任人;对违规采用 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经核查确认后,应要求建筑管 理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更换符合建筑节能与防火标准 - 3 - 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对出现破损、脱落等问题的外墙保温系统, 应要求建筑管理主体及时进行修复;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 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 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 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对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 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督促建筑管理主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 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 6.6.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 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查处 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及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 不符合标准规范行为。各镇街区要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 查整治,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镇街区、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 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大“智慧用电”监管系统的 推广和深度应用,年内全市所有单位(场所)必须完成“智慧用 电”安装工作,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7.7.开展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物流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 部门对辖区内的物流仓储企业逐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摸清底数, 建立台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是否制定并落 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彩钢板建筑, 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 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 演练。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最 - 4 - 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隐患增量。 8.8.深化消防违法建设工程专项整治。深化消防违法建设工程专项整治。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 对排查发现的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的建设工程,全部报 告当地政府,函告行业主管、行政监管部门,推动政府组织实施 综合治理。对违法建设工程严格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 求进行消防设计,降低标准的;施工单位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 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施工单位不执行《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形成火灾隐患的;工 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 施工质量的,严格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停工的停工,该 停用的停用,决不姑息迁就。 9.9.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在完成上 述“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 突出问题,因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