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行业的健康进展,为仔细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____月____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消除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贯彻____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逐步建立建设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安全能力建设、监理企业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和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手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化开展建筑施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整治: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二)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整治内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开展情况。 2、预防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内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落实情况;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的情况;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及运行情况;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整治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4、预防电击事故。重点整治内容: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法律规范架设情况;总配电房法律规范设置情况;临近高压线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情况;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情况等。 (三)整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现象。整治监管队伍工作作风,扭转监管人员侧重于技术服务不重执法的错误倾向。重点治理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 1、对安全隐患未能整改落实的施工企业,没有依法实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3、对监管的施工场地没有签订四方责任书,其他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能有效落实而不进行处理并听之任之的。 四、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仔细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春节前)。每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督查。 六、工作措施 (一)仔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仔细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和省厅最近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把握基本原则,明确政府监督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分批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规程的教育学习,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深化传达到所有参建各方工作人员,营造气氛,形成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工程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长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法律规范的学习,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新上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上岗前培训档案。在检查中发现农民工未经岗前培训投入工作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变以检查实体安全转为检查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暗访和稽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中实体安全转为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规范的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和促进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意识和能力。 (四)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狠抓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市建委推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所有在建必须签订责任书,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责任。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签订责任书,并检查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符合开工条件或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允许开工,不予办理各项竣工备案手续。 (五)不间断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 在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隐患自查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化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整治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复工,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实行严厉处罚,坚决执行“人亡队清”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规定,经济处罚按上限执行,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限制执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隐患经指出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七)建立媒体“曝光”公示制度。 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检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