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寺庙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范文 为确保我县辖区内35所寺庙佛事活动期间寺庙僧侣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实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寺庙僧尼食堂和重大型庙会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等行为发生,着力保障僧尼和信教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寺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乡政府、寺庙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一)各乡政府职责。 1、是负责掌握辖区内寺庙佛事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主要食物品种等信息。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建立寺庙重大佛事活动集中就餐备案制。 3、是积极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4、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僧尼的相关宣传培训。 5、是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1、对寺庙开办的食品药品经营摊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其取得证照情况、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及时向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活动主体做好食品、药品进货查验、购买记录等。 2、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在收到佛事活动举办相应信息后,应当根据活动规模制定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是应当根据佛事活动的特点,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并要求主办寺庙提供必要的条件。 4、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和通报的主体、事项、时限及相关责任。 5、应当在活动期间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及食物原料进行事前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 6、应当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物的,提前进行食谱审定和材料质量检查以及操作场所检查。 (三)寺庙职责。 1、应于佛事活动举办前____个工作日向当地乡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佛事活动相关信息,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信教群众及僧尼食宿安排;主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餐饮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重要宴会、赞助食品等相关情况。 2、佛事活动期间寺庙应确定一名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做好有关食品采购计划、购买记录、食品留样、各种检验检疫报告的收集管理。 3、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保障内容 1、重点对承办佛事活动的主要活动场所及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重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情况。 2、在佛事活动期间,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每日巡回检查,向现场派驻监督员,实施全过程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消除人为投毒等不安全隐患;对质量可疑食品和重点食品品种进行全面监测,及时防控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食安办组建成立寺庙佛事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保障工作方案,并抽调素养高、作风硬、能力强的监督人员投入到保障工作之中。全力开展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到人的保障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围绕佛事活动期间僧尼及信教群众食用的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全力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对佛事活动期间由其他餐饮单位提供的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应急管理,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要切实加强佛事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执法监督人员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活动期间,加强节日值班,严格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及移动电话的联络畅通。如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对活动期间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及时受理和查处,切实加强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寺庙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僧尼作为基本群众,其饮食安全备受社会关注。县食安办将寺庙僧尼的饮食用药安全纳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明确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县食安办将与社会一道共同努力,确保寺庙僧尼的饮食用药安全。 寺庙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案范文(二) 为确保我县辖区内35所寺庙佛事活动期间寺庙僧侣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实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寺庙僧尼食堂和重大型庙会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无证经营使用药品等行为发生,着力保障僧尼和信教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寺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乡政府、寺庙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一)各乡政府职责。 1、是负责掌握辖区内寺庙佛事活动举办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主要食物品种等信息。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2、建立寺庙重大佛事活动集中就餐备案制。 3、是积极参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4、是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对僧尼的相关宣传培训。 5、是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1、对寺庙开办的食品药品经营摊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其取得证照情况、是否经营使用过期、变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药品,及时向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督促活动主体做好食品、药品进货查验、购买记录等。 2、对寺庙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在收到佛事活动举办相应信息后,应当根据活动规模制定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是应当根据佛事活动的特点,确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方法,并要求主办寺庙提供必要的条件。 4、应当制定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报告和通报的主体、事项、时限及相关责任。 5、应当在活动期间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及食物原料进行事前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