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六
2018《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五十六) 第一单元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应纳税额 2——税前扣除项目 总述 与人员报酬、福利等相关的项目 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项目 税前扣除项目——总述★★★税前扣除项目——总述★★★ 1.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概览 项目 成本 费用 不得扣除 基本内容 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增值税(不得抵扣计入成本等的除外)、企业所得税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 计入营业税金及 税金 当期扣除附加在当期扣除 发企业)、出口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 教育费附加 计入管理费用在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 当期扣除 发生当期计入相 税 关资产成本的, 在车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耕地占用税、不得抵扣的增 以后各期分摊扣 除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盘亏、 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 损失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 他损失 除上述项目之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 其他支出 的支出 2.2.不得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上述第(3)、(4)项是纳税人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支出,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不得扣除;如果是合同违约金、银行罚息、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等民事性质 的款项,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值税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 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例题 1 1•多选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中,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 A.印花税 B.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 D.资源税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 A:计入管理费用在当期扣除;(2)选项 BCD:计入营业税金及 附加在当期扣除。 【例题【例题 2 2•单选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B.税收滞纳金 C.违反合同的违约金 D.违法经营的行政罚款 【答案】C 【解析】(1)选项 A:向企业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 得在税前扣除;(2)选项 BD: 属于企业承担的行政责任,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 选项 C:属于企业承担的民事责任,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项目—与人员报酬、福利等相关的项目★★★税前扣除项目—与人员报酬、福利等相关的项目★★★ ( (一一) )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 1.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解释】 工资薪金, 包括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 出。 2.2.三项经费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 薪金总额 14%的部分, 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扣除。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 (节选)】甲企业为居民企业,2013 年……实发合理工资薪 金总额 100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30 万元,工会经费 12 万元……。 【解析】 (1)实发合理工资薪金 1000 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2)三项经费的详细处理见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福利费 税法扣除限额 1000×2%=20 1000×2.5%=25 1000×14%=140 实际发生额 12 30 150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0 调增 5(可以结转扣除) 调增 10 3.3.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 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 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 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第一单元第一单元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税前扣除项目—与人员报酬、福利等相关的项目税前扣除项目—与人员报酬、福利等相关的项目( (★★★★★★) ) ( (二二) )保险费保险费 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 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 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4.补充社会保险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 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5.除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 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案例】【案例】某公司 2016 年度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 1000 万元,按规定标准 为职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 150 万元,为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 80 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 120 万元,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险费 30 万元。 【解析】(1)补充养老保险费的扣除限额=1000×5%=50(万元),实际发生额 80 万元超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 (2)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限额=1000×5%=50(万元), 实际发生额 120 万元超 过扣除限额,只能按限额扣除; (3)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可以据实扣除,为公司高管缴纳商业保 险费 30 万元不得扣除; (4)该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上述保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数额 =150+50+50=250(万元), 或者, 纳税调增额=(80-50)+(120-50)+30=130(万元)。 【例题单选题】【例题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