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调研报告
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调研报告基层法官权益保障问题调查报告—调研报告 回顾近几年媒体屡屡披露的法官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伤害甚至牺牲的事件, 人们不 禁要问:在我们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进程中,在越来越 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今天,法官缘何成了“高危群体”? 据不完全统计, 近两年法官被侵权、 受伤害的事件呈上升趋势, 以江苏省为例, 今年上半年,全省发生此类事件就达 80 余起,其中围攻、辱骂、殴打法官的 35 起;以自杀相要挟的 22 起;聚众围堵法院、哄闹冲击法庭、扰乱审判秩序的 16 起; 扬言报复杀害、 伤害法官的 7 起。 调查证实, 这些法官绝大部分是无辜受害。 当代中国法官,不仅承载着广大民众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渴求,肩负着重 大的使命和责任,而且由于身处社会转型时期, 成为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承受 者,加之因各种因素产生误解而受到指责,从某种角度看,法官境遇非常艰难。 法官受伤害事件频发,令人触目惊心,法官期待职业保障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媒体披露的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 200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2 时 30 分左右,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法院一离婚案件 当事人邓文林, 因对离婚判决不服,事先将一把不锈钢菜刀藏在白色塑制文件夹 里,混进法院,对民庭庭长徐娜乱砍,扬言“今天就要砍死你”。徐娜身中 7 刀,被同事及时赶到获救,经鉴定构成轻伤; 2004 年 8 月,周美凤携带硫酸到江苏省高院上访被收缴。2004 年 9 月 24 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又到省高院上访,中午 12 时许,在省高院来信来访接 待室门口附近, 周美凤用事先准备的硫酸泼向途经此地的法院干部徐洪新、 田鹰, 致两人面部、臂部等处不同程度灼伤。经法医鉴定:徐洪新所受损伤已构成四级 伤残,属重伤;田鹰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2004 年 8 月 17 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派执行人员和法警现场执行,被执 行人张飞等人先是紧闭大门,阻止执行, 就在法警准备将为首顽抗的几人带离现 场时,张飞等人将事先准备的汽油朝执行人员及自己身上泼洒,并点燃,火势迅 速蔓延,当场造成 10 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 6 名烧伤,4 名骨折或其他伤势; 2004 年 5 月 12 日中午 1 时 30 分许,刑满释放的赵湘阳携刀窜至贵州省贵 阳市白云区法院法官蒋庆家,借故向蒋庆要钱,遭到拒绝。赵湘阳拔出随身携带 的尖刀,朝蒋庆的左颈部、左胸部等处连刺十余刀,致蒋庆当场死亡。之后,赵 湘阳将蒋庆的钱包和“三星”牌手机等物掠走逃离现场; 2003 年 9 月 28 日,云南省会泽县法院娜姑法庭王光环等3名法官在依法 执行一起农村赡养案件时,因不愿给付赡养父母的240斤谷子,被执行人胡正 良恼羞成怒,突然持刀行凶,将执行法官王光环杀害,将另一名法官付必雁及自 己的母亲杀伤后逃匿; 2000 年 6 月 30 日,山东省聊城市,张国华绑架杀害法官李月臣。张国华 与妻子因感情不和,经新区法庭副庭长李月臣审理,依法判定二人离婚。张国华 对判决不满, 蓄意报复。 当天中午, 他让同伙李荣利在公用电话亭冒充 “陈先生” 给正在中级法院学习的李月臣打电话,将其骗出后绑架。他们将李月臣塞进事先 准备好的面包车里,将车开到张国华家里,分别用铁棍、菜刀击打李月臣,致李 月臣当场死亡。为消灭罪证,他们将李月臣的尸体焚毁; 1999 年 6 月 16 日上午 10 时许,四川省宣汉县法院副院长苟于国、审判员 瞿朝良前往该县五宝乡高梯村 1 组,向村民覃有宽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不料,覃 等人却将两名法官作为人质扣押在该村 7 组的桂福德家中, 并扬言要政府拿 2000 万元钱才肯放人。当晚9 时许,覃将两名人质转移至桂伟书家中,次日凌晨5 时 许,苟于国逃出桂家报案。当日下午6 时,宣汉县公安局、法院等领导带领民警 紧急赶赴五宝乡解救人质。覃有宽手持铁錾对瞿朝良乱打乱戳,桂伟书及其儿子 桂南川从旁相帮,59 岁老法官瞿朝良双手被覃有宽的铁錾打得鲜血直流,终因 颅脑开放性损伤死亡。 …… 法官的职责使其处于“风口浪尖”,同时缺失相应的保护机制 法官被誉为公平正义的“保护神”,其权益被肆意侵害而得不到及时救济 的现象缘何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让我们分析一件件真实事例, 查找其中的原 因。 邓文林刺杀惠山区法院女法官事件发生后,在无锡引起了极大震动。一些 不明真相的群众怀疑是否法官没有秉公办案而招致杀身之祸。对此,无锡中院迅 速组成精干力量,对案件进行复查,并请无锡市人大法工委监督,结果没有发现 法官在办案中有明显问题,法官受害完全属于无辜。 从恶徒手下死里逃生的女法官徐娜事后说:“我在心里早就有防备,因为 平时办案中受到威胁、恐吓的事情经常碰到,但不知道来得这么突然。”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邓文林,在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我不恨 徐庭长,主要是恨我老婆,找了几年找不到她,心里的气没处发,碰巧那天赌博 又输了钱,心里窝火。” 事发后, 笔者专访了惠山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顾铮铮。 她平静地说, 平时当事人到法院来吵闹的事情常有。 少数当事人从个人利益出发, 想通过吵闹, 甚至威胁、恐吓法官达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无锡中院民一庭法官潘志江,于8 月 5 日在接到一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恐吓 电话后,当即报了警。此后,民警找到了当事人,问其为什么要打恐吓电话,这 人告诉民警,是因为潘志江判他们夫妻离婚,拆散了他的家庭。这位当事人把家 庭破裂归咎于法官,却只字不提自己包养情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之事。 近期,无锡某村一村民鼓动同村人围攻执行人员,被司法拘留后,不但拒不 认错, 反而以破坏即将举办的某大型招商活动来要挟法院,妄图达到逃脱法律制 裁的目的。 从诸多案件的剖析中可以看出,有些当事人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赢了官 司执行不到位怪罪于法官; 还有的当事人抓住当地领导怕上访、 闹事的 “软肋” , 肆意聚众上访,向法院和法官施加压力;还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遇到集资纠纷、 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保纠纷等事关切身利益的事情,想在法院得到满意的补 偿,因种种原因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便迁怒于法官。无锡北塘法院院长赵建聪在 一起抗法事件受伤后感叹道:“法官成了‘出气筒’,法官与刑警一样,目前已 属于高危群体。” 就法官权益保障这个话题,笔者采访了一些学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陈卫东认为,当前伤害法官事件高发的原因十分复 杂,从现在发生的几起案件来看,法官与当事人有过“友善”、 “亲密”或者“单 独”的接触。被伤害法官对行凶者都少有防范,或者正在耐心地说服行凶者,或 者轻易相信行凶者的谎言同意接触。 对于这一现象,法官自身防范意识的欠缺只 是表面现象,更为深层的原因是,长期以来,审判人员形成的“贴近群众”的工 作作风。 在一个高度崇尚人情关系的社会中,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 很难 “冷 漠”地拒当事人于千里之外。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李浩谈到,过去由政府解决的社会矛盾现在都由法 院来承担,因此法院处在矛盾的交汇点上。审判是一种“黑白分明”的结果,一 方胜诉, 一方败诉, 如果当事人能够理性地对待判决结果, 就不会采取过激行为, 但是往往有些性格偏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