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供货合同供货合同
页眉内容 编号: *****医院 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6 页眉内容 甲 方:乙方: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 《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 规定,保证医疗器械、植入性耗材(以下简称器械、耗材)质量,确 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 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第一条: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效期要求 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与甲方的要求 相一致。器械、耗材的最终选择及使用由甲方决定。 乙方供应的医用器械、耗材的有效期应在失效期前一年以上(需 同时符合:生产不超过两年) 。 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第二条:器械、耗材的证件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等标准要求, 提供符合国家、 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公司资质材料以及所供产品的生产 企业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许可证》 、 《产品注册证》 、 《产品合格证》 、质量保证书、一次性 使用产品的同批次检验报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等(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 2.乙方提供的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合同期内乙方证件 更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 3.进口产品需提供盖有供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或质量管理机构原 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 《进口医疗器械口岸检验 6 页眉内容 报告书》复印件。 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第三条:器械、耗材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乙方承担的责任 1.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所供应的器械、 耗材的质量完全符合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保证供应的器械、耗材是证照齐全、质 量好、 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乙方承诺:坚决杜绝“证照 不全、假冒、伪劣、过期、近效、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出售 给甲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法律责任。 2.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进入医院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乙方产品的证照、 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应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运输要求, 到 达甲方的器械、耗材、包装缺失或破损的,乙方负责补充或调换,甲 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4. 因乙方供应的器械、耗材的证照、质量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 故或纠纷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用、手 术费用、材料费用、赔偿病人或其亲属的因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费用) 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供货期限第四条:供货期限 1.乙方接到甲方总务设备科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 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做到货、票、 《合格证》 、该批次产品的检验 报告同行(出库单据上应明确载示:品名、型号、批号、效期、生产 企业、批准文号等,利于甲方验收登记) 。乙方应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核 6 页眉内容 对实物与采购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 2.对急救用器械、耗材,乙方必须立即供货,不得拖延(最迟不超 过 72 小时内送达甲方) 。 3.器械、 耗材运送费用由乙方负责, 运输途中的破损, 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第五条:价格与结算方式 1.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物价政策并严格执行与甲方进 行价格竞争性谈判的结果,乙方承诺给甲方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同地区、 同级医院价格,高出部份甲方有权拒付;由于乙方提供产品价格有误 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由于国家物价政策调整而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 2.甲方验收产品后,应及时通知临床科室领用,避免造成过期、失 效、积压现象发生。 3. 甲方在乙方所供产品使用后(产品应无质量问题、且证照及发 票等手续齐全、价格合理、无其他纠纷)180 天内付款。 第六条第六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约定或甲 方联系不到乙方时,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若甲方不接受乙方 的理由,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不再履行。 2.如乙方交付器械、耗材的品种、型号、质量、数量不符甲方要求 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否则按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若产品调换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联系其他供应商供货。 6 页眉内容 3.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达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不再履行。 4.如乙方因为特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必须提前 15 个工作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第七条 其他其他 1.乙方承诺其所供器械、耗材属于“四川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挂 网品种的均已挂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2.甲方要求退货时, 乙方应无条件在质量有效期内予以退货; 甲方 不负担任何经济损失。 3.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 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 手段销售产品。甲方将为乙方建立“诚信档案” ,该档案将作为是否续 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发生的一切争 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夹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 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任何 一方需变更合同,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 见后方可变更。 6.本合同有效期半年, 若甲方在半年内因工作需要须进行植入性耗 材/医疗器械采购竞争性谈判或招标,谈判或招标后未与乙方签订合 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但乙方对已使用产品的质量仍负相应责任) 。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 页眉内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