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三年级学生管理规定-高三年级学生管理制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24年高三年级学生管理规定-高三年级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我校实际从严治校和人文治校相结合的原则,为了整顿校风,净化育人环境,早日建成市级标准性高中,特制定本条例。 细则 处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对于极少数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将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通过几次帮助,仍不悔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 对于违纪情节较轻、不属于第三条至第十一条处分范围的学生,由所在年级组组长发给“违纪通知单”,由班主任___班级同学对其进行帮助教育,并扣其操行分和其所在班级的量化分。 第二条对学生的处分,由德育处调查取证,分管领导提出处分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校长签字后生效。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在全校大会宣布或张榜公布,并记入学生档案。 受到处分后,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三个月后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由班委会讨论写出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德育处备案,分管领导___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行政会讨论决定。降等第三个月后表现好,可继续申请降等,直至撤销处分。处分撤销后,处分情况可不进入毕业档案。 第三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上课无故迟到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早退一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参加学校、班级___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等,一律按旷课计算。无故两次不出课间操按旷课一节计算。无故不上早、晚自习按旷课计算。一天按十三节计、一周按七天计。 2、连续旷课两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连续旷课三天或累计旷课三天,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4、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一周,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四条、对考试___学生的处分 1、对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考试中参加传接、交换答卷、讨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案提供给他人抄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___和偷盗两项错误论,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第五条对喝酒、抽烟、进网吧、携带电子产品进校园等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在校内或校外喝酒,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喝酒,还引诱、招待他人喝酒,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喝酒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5、校内发现私自携带电子产品(手机、mp3等),给予警告处分。并没收其所带物品不予退还。 6、对违反纪律吸烟、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台球室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项执行。 第六条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进展,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如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损害、造成轻伤、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等),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要加重处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动用器械;未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造成轻微损害或中上等),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损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8、凡是经过公安部门处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第七条对偷盗、勒索实物、现金学生的处分 1、价值在___元以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___元以上(含___元,以下同),___元以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价值在___元以上,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4、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不给处分。 第八条对___学生的处分 1、参加___,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为他人提供___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___他人___,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九条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铁床、门窗、门搭扣和锁、墙上的张贴物、书包、杂志、花草树木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比照第七条的金额幅度给予处分。 第十条对违反中学生民族团结行为法律规范学生的处分 1.进___,参加各种___,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穿戴___色彩服饰,参加非法集会、___;传播封建迷信思想、___色彩和不良政治倾向的信息及音像制品的学生,一律勒令退学。 第十一条凡同时犯有上例两项以上错误或侮辱女生,在校内、食堂、寝室和其它场所顶撞、威胁、侮辱管理人员者,按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等处分实施。受过处分,又再次违纪除应受的处格外,要加重处分。 对因违法而被公安机关传讯、拘留的学生,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对因违法犯罪而判处少年管教、劳动教养、徒刑的学生,一律勒令退学。 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均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 高三年级学生管理规定2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校学习的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校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均根据本条例处理。对于违___法律、法令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处分分下列七种: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此项对毕业班不适用);(六)劝其退学:(七)开除学籍。劝其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市教委备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的处分由政教处会同有关年级或班级提出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尚不够处分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可分别进行个别教育、年级点名批判、全校点名批判。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从本班当月量化总分中扣1--___分。 (一)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___至24学时的,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达___次不交者; (二)考试舞弊,情节轻微的; (三)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经教育不改的; (四)有偷窃行为或抢劫行为的; (五)有___行为的; (六)隐匿、毁弃、私拆他人信件的; (七)参加、唆使打架的; (八)因过失造成少量公私财物毁坏拒不赔偿的; (九)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偷看并传播、宣传___、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相,经教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