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试行稿)》
1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中发 [1999]9 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发[2001]21 号)的精神,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 (教基[2001]17 号)的要求和《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4]8 号) 的精神, 根据上海城市发展需要和时代特点, 特制订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 (以下简称《课程方案》 ) 。 《课程方案》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教育必须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 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指导思想,确立新的课程体系。 《课程方案》 旨在依托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数字化城市的教育环境, 构建以德 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学习方式为特征、以应用 现代信息技术为标志,关注学生学习经历和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理念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 坚持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注 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1.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丰富学习经验 ●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已有经验、兴趣爱好、个性与特长等发展 特点。 ●树立课程要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经历的观念, 通过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为学生提 供品德形成与人格发展、潜能开发与认知发展、身体与心理发展、艺术审美、综合实践等方 面的学习经历。 ●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通过创设学习情境、开发实践环节和拓宽学习渠道,帮助学生 在学习过程中体验和感悟、建构和丰富学习经验,实现知识传承、能力发展、积极情感形成 的统一。 2.以德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积极的情感 ●丰富德育内涵, 在重视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的基础上, 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 精神教育,弘扬上海“艰苦创业、敢为人先、海纳百川、崇尚科学”的城市精神,增强学生 的民主与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生命意识,重视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培养。 ●改进德育方式,拓宽德育渠道,突出各学习领域的德育作用,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 活动,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综合德育功能,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重视培养学生乐于动手、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的意识、习惯和能力。通过多种途径, 包括各类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和班团队活动等,促进学生形成积极的生活和学习态度、良好 的学习策略和可持续发展的学习能力。 ●重视教育中的情感因素,充分发挥积极的情感对“优教促学”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情 感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认知与情感的和谐发展。 3.拓展基础内涵,加强课程整合 ●重视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和可发展性,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三个方面,拓宽基础内涵,改变课程内容繁、难、偏、旧和脱离学生实际的现状,精选学生 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 ●加强普通中小学各阶段课程的衔接, 整体设计十二年的中小学课程体系, 构建体现基 础性、整体性和多样性的课程结构。 ●重视各学习领域的合理配置,加强各学习领域及各科目间的联系,注重科目内学科、 活动、专题间的有机联系以及模块或主题间的有机联系,促进学生形成合理的认知结构。 ●加强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有机整合,将信息技术作为资料的来源、交流的平台、认知的 工具和管理的手段,应用于课程的设计、实施、评价和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高课程的信息 化水平和学生的信息素养。 4.完善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时空 ●倡导自主探究、实践体验、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与接受性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倡导 “做” 、 “想” 、 “讲”有机统一的学习过程,倡导合理灵活地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和信息技术进 行学习,实现学习方式的多样化,通过多种途径满足学生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加强学校、社会和网络教育资源的同步建设,重视课内课外多种学习途径的结合,重 视学校课程和更广泛的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丰富多彩的学习环境。 5.赋予学校合理的课程自主权,形成有效的课程运行机制 ●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赋予学校合理的课程自主权,鼓励学校在遵循 课程基本设计思想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设计有特色的学校课程计划。 ●重视校长、教师课程意识的培养,鼓励教师成为课程建设的参与者。形成校长、教师 和学生积极创新与实践的课程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的课程研究、设计、实施和评价能 力。 二、课程目标 1.总目标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旨在培养学生: 初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有民族精神和国际视野、民主与法制意识 和社会责任感; 具有适应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 基本技能和学习策略; 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 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有基本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具有健康的个性和良好的身 3 心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2.阶段目标 小学阶段(一至五年级) 小学阶段课程要着重形成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 呵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学生能: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热爱集体,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 (2)自觉遵守学校和社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惜时守信,诚实正直,尊 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3)掌握语言、运算、社会和自然常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 习习惯。具有一定的阅读、表达和运算能力;具有基本的观察、比较、辨别和概括能力;具 有探究意识和动手操作的习惯;富于想象和好奇心,敢于质疑;学会倾听,乐于分享;能感 受美、欣赏美。 (4)喜爱体育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身习惯,开朗自信,具有自我保护的意 识。 初中阶段(六至九年级) 初中阶段课程要着重帮助学生掌握有利于终生学习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发展合作交 流能力和健康的个性。学生能: (1)了解基本的国情国策。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优良传统。 (2)了解公民基本的权利与义务,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乐观自信,关心他人,诚信 负责。自觉参加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 (3)掌握语言、数学、人文社会和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基本的阅读、表达和 运算能力;具有基本的分类、推理、归纳、演绎和价值判断的能力;具有实验动手能力和基 本的和科学探究能力;具有反思意识和创新意识;具有团队观念和基本的合作交流能力;具 有环境保护意识;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4)珍惜生命,了解自我,具有健康的身心、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高中阶段(十至十二年级) 高中阶段课程要着重为学生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打下良好的基 础。学生能: (1)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继承中华民族的优 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初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理解并 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善于汲取多元文化的优秀成果。 (2)具有民主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