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附件 2: 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试 行) 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突破性环节,是推 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省教育厅结合义务教 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在《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 2005 年初 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5〕4 号)中对在初 中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了相关安排。在此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有关 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特制定《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 况与成长过程,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必要条件,是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 织实施本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三、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并在同学互评和学生成长 纪录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时应注重对原始 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四、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由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素质评价指标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初中学生提出的基本要求,是所有初 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该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 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结构表 一级指标 结果呈现 二级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权重% 一、 思想道德 描述 道德品质 / 道德意识 / 道德行为 / 公民素养 / 公民意识 / 公民态度 / 公民行为 / 二、 学习态度与 能力 等第 学习情感 30 学习态度 45 学习愿望 35 学习目的 20 学习能力 30 发现与解决 问题 20 信息处理 20 独立探究 25 合作学习 20 反思 15 学习方法 25 目标 30 习惯 40 方法 30 学习表现 15 课堂表现 30 作业质量 30 学业成绩 40 三、 等第 认识自我 35 自我认识 50 交流与合作 自我约束 50 认识同伴与交 流 35 认识同伴 30 正常交往 35 善于交流 35 理解与合作 30 尊重同伴 50 容易合作 50 四、 运动与健康 等第 体育锻炼 25 习惯 50 方法 50 卫生与保健 25 卫生习惯 50 保健意识 50 体质健康 25 身体机能 50 健康水平 50 心理健康 25 适应环境 60 承受挫折 40 五、 审美与表现 等第 感受美 30 欣赏美 30 表现美 40 (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初中学生在共性发展的基础上,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 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它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结构表 一级指标 结果呈现 二级指标 一、个性特长 描述 学科特长 体育特长 文艺特长 二、个性成果 描述 三、自主选择 描述 五、评价办法 (一)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七年级上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的五个学期中, 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九年级下学期, 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其 中:思想道德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见附表一),其它四 个一级指标按总评综合分值,以等第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 分);B: 良好(≥7 分,9 分);C:基本达到要求(≥6 分,7 分);D:尚需努力(6 分)。(见附表二) (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 据实填写。(见附表三) 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学生如对本人或 他人的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申诉或反映;学校接到学生的申诉 或反映,要进行调查、核实和复评,于一周内作出复评决定,并及时书面通知申 诉或反映者本人;对经复评产生变化的结果,要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并说明变化 的原因。 申诉或反映者如对复评决定仍有异议, 可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公示后、经学生确认,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任何人不 得更改评价记录与结果。 七、学校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学生成 长记录应包括: (一)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个性作品 (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 、 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 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 奖惩情况,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 (三)生长发育水平和健康状况。 (四)学习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执行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 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 八、 学生和家长可向学校查询评价结果, 对学生和家长的合理查询或质询, 学校要依据原始记录、原始实证给予耐心、详细的答复。 附表一: 云南省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表 (一)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届次: 班级: 学年: 学期: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评价要素与内容 学生 自评 同学 互评 教师 评价 一、 思 想 道 德 道德 品质 道德 意识 关心国内外大事, 敬重国旗、 国 徽、国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 主义, 有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 和世界观, 遵守社会公德, 崇尚 科学, 反对迷信, 有为民族振兴 和国家富强作贡献的愿望和意 识。 道德 行为 尊敬老师, 孝敬父母与长辈, 与 同学友好相处, 乐于助人, 礼貌 待人,举止文明,重诚信,知感 恩, 杜绝暴力, 远离黄、 赌、 毒, 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公民 素养 公民 意识 有法律意识、 公德意识、 环境意 识, 关心社会, 积极参加公益活 动, 珍惜集体荣誉, 维护集体利 益。 公民 态度 有社会责任感, 自觉履行公民义 务与行使公民权利, 能对自己的 行为负责。 公民 行为 遵纪守法, 遵守公共秩序, 爱护 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 附表二: 云南省初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表 (二)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届次: 班级: 学年: 学期: 一级 指标 二 级 指 标 三级 指标 评价要素与内 容 评价分值(0—10 分) 总 评 等 第 自 评 互 评 家 长 教 师 班 主 任 三 级 指 标 二 级 指 标 一 级 指 标 二、 学习 态度 与能 力 学 习 情 感 学习 态度 学习态度端正, 能主动学习、 自 觉学习。 学习 愿望 有强烈的求知 欲和好奇心, 学 习兴趣浓厚, 有 丰富的想象力 和创新意识。 学习 目的 学习目的明确, 有理想、有目 标,持之以恒。 学 习 能 力 发现 与解 决问 题 善于发现与提 出问题, 努力尝 试用多种途径 解决问题。 信息 处理 能有目的的搜 集、 整理、 使用 信息。 独立 探究 有独立学习与 研究问题的能 力。 合作 学习 能与同学合作, 共同完成任务。 反思 善于思考、总 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