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模板详细版
公司规章模板公司规章模板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 健全组织与管理, 制定此规章制度。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 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 解职。 第二条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 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 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 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 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 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 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 应试合格. 第二条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 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 (人员聘用申请书 )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 用。 第三条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 ,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 2-3 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 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 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 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 五个工作天) 。 第七条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 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 (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 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 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 ,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 15 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 15 分钟至 1 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 1 小时以上者,以旷职 1 天计; 5.提早下班 15 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 15 分钟至 1 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 1 小时以上者,以旷职 1 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 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 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 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 ;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 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 ,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 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