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交工检测合同
公路工程竣(交)工检测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受托方(乙方) :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交通部 2005 年第 4 号令)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 2004 年第三号令)和《关于贯 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 号)的有关规定, 在交工验收前应对公路项目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及外观 检查,检测结果作为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报告)和竣工验收质 量鉴定的依据。整个建设项目竣 (交)工验收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竣 (交) 工验收检测所需的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乙方负责路基、路面 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所需检测费用由甲方支 付。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 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检测的内容如下: 1.目标:对路基、路面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 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并作为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报告)和竣工 验收质量鉴定的依据; 2.内容:对路基、路面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具体的检测项目与频率按照交通部 2004 年第 三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关于贯彻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4]446 号文)及《公路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 3.方式:路基、路面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 量进行现场检测。 第二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现场检测工作: 1.检测地点:路基、路面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现场; 2.检测进度:。 3.检测质量要求:。 4.检测的依据: 第三条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现场检测工作,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 下列工作条件: 1.提供技术资料: (1)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背景材料,具体的有:; (2)相关的技术资料:; (3)相关的检测项目的设计指标数据:; (4)相关的原始设计文件:。 2.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1)根据现场检测的要求,准备好测试现场(如路面清扫、排除 路障等) ,并严格按公路安全作业规程做好现场安全布控等工作,提供 安全保障; (2)在检测过程中,协助配合乙方完成现场检测工作的组织与实 施; 3.必要时或乙方提出要求时派专人负责协调工地检测现场的各方 关系; 第四条第四条甲方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技术资料的时间及方式: 。 第五条第五条乙方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的时间: 。 第六条第六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费暂定总额为:(含税金) ,具体 详见附表《路基、路面与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交工验收检测频率及检测费用汇总表》 ,最终检测费用按实际完成检测 工作量确定; 2.付款方式:检测费由甲方在乙方完成各项检测任务并提交检测 报告后,以转帐的方式付清。乙方应及时开具正规合法的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七条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的,应按照逾期付 款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的,乙方检测工作完成时间顺延。 3.乙方未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规范和要求完成检测工作的, 或乙方的检测报告存在错误的, 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检测报告的, 应按照逾期天数每天承担违约金元。 第八条第八条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第九条附则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 年月日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