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参考样本
项目登记号 项目序号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 目 类 别 青年项目 学 科 分 类 法学 课 题 名 称 行政处罚与刑事制裁衔接难问题的理 论与实践研究 项 目 负 责 人 XXX 负责人所在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填 表 日 期 2008 年 1 月 31 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 年 12 月修订 2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数据代码表》 。 二、封面上方 2 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 三、数据表填写和录入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相关问题可咨询当 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 5 份,其中 1 份原件,4 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 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 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 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 5 号,邮 政编码:100806。 3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 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 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项的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报青年项目必须填写第一推荐人和第二推荐人两栏内容。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 40 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 主 题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 3 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 1 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 “青年项目”填“C”等.申请青年项目请注意申报人的条件。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 3 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 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 ,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的课题,填写为主的学科 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 系”或“北师大哲学系” ,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 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 4 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 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 后勤服务等人员。栏目不够可加附页。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选报 1 项或 2 项。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 ,选“专 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阅本年度申报公告。 4 一、数据表 课题名称 行政执法与刑事制裁衔接难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主题词 行政执法 刑事制裁 衔接难 项目类别 C. A.重点项目 B。一般项目 C。青年项目 D.一般自选项目 E.青年自选项目 学科分类 FXC 部门法学 研究类型 C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 D。其他研究 负责人姓名 练育强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日期 1973 年 12 月 18 日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C 助理研究员 研究专长 FXC 部门法学 最后学历 A 研究生 最后学位 A 博士 担任导师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9 上海市 所属系统 A 高等院校 工作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 ************、137****7199 通讯地址 上海市 长宁区 万航渡路 1575 号 邮政编码 200042 主 要 参 加 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务 研究专长 学历 学位 工 作 单 位 阎锐 女 1973.10 处长 立法学 研究生 博士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 一处 郝英兵 男 1978.2 讲师 刑法学 研究生 博 士 在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陈振宇 男 1980.9 助理审判 员 行政法学 研究生 博士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杜宏伟 男 1985.11 学生 行政法学 研究生 博 士 在读 中国政法大学 第一推荐人姓名 应松年 专业职务 A 教授 工作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第二推荐人姓名 王立民 专业职务 A 教授 工作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预期成果 A C A.专著 B。译著 C.论文集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电脑软 件 字数(单位:千字) 300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12 计划完成时间 2012 年 12 月 30 日 5 二、课题论证 1.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及研究意义。 (1)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自 90 年代初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制裁如何衔接的问题就已经引起了实践部分的重视,尤其是新刑 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两者之间衔接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也引起了学界的相关 讨论,但直至今日,尽管衔接机制正逐步建立健全,但这一难题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相 关矛盾依然突出,而且还有加剧的趋势. 就论文而言,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分别以“行政执法” 、 “刑事司法” 、 “行政处罚” 、 “刑事制裁” 、 “行政责任” 、 “刑事责任” 、 “刑事执法”等词名关键词进行检索,其中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关 衔接的文章大多是《检察日报》 、 《中国医药报》 、 《中国质量报》等报纸上刊载的报道性文章,作为学 术论文主要有这样一些文章:刘远等在《政法论丛》发表的《行政执法与行事执法衔接机制立法完善 研究》 ;原维宁、芦春贤在《人民检察》发表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立法监督探析》 ;元明在 《国家检察官学报》发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总结》 ;张冬夏、马民鹏在《行政法 学研究》发表的《加强行政法与刑法交叉领域研究的必要性》 ;周佑勇、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