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社区”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社区普法教育的讲话摘录 加强社区建设,必须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 人为本,适应群众安居乐业的要求,努力拓展社区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多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要着眼 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文明程度,大力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丰富居 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 道德风尚。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群防群治,加强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 民事调解工作,维护社区稳定。 (胡锦涛同志在辽宁省大连市同社区干部座谈时的讲话摘录)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维 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 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标准。要结 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 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要立足基层,切实 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罗干同志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法律进社区”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1.“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1 )深入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根据社区居民 的特点,充分发挥法制宣传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志愿者 的作用,向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有 明显的提高。在社区逐步实现“六个一”: 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 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 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县( 市、区) 建立一个 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2 )大力推进社区依法治理,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通过指导社区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使社区建设、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 度初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者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区自治功能得到较好发挥,社区矛盾能得到及时化解,违法犯罪不断下降,社 区基本保持稳定。(3 )建立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法律 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组织广大律师、公 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为社区组织和居民提供及时、快捷 的法律服务。 2 .“民主法治社区”有哪些要求? (1 )居民自治组织健全,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居民小组能有效发 挥作用;(2 )民主选举规范有序,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都 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 选举秩序良好, 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 ) 民主决策切实落实,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居民 讨论决定;(4 )民主管理扎实细致,居委会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居民自治 章程和居民公约健全,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 )民主监督推进有力,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居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 群众评议, 居务公开制度健全, 群众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没有发生因账目不清、 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6 )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居民学法、 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居委会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 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7 )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8 )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社区不稳定因 素能够及时消除;(9 )社区基础设施完善规范,环境整洁优良,文化生活繁荣, 保障服务功能完备,居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建设 协调发展。 3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及职责?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市、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 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 助市、区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宣传 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 行依法应尽的义务;(2 )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的决定; (3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 务事业,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为居民生活提供方便;(4 )开展创建文明安全楼 院、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组 织健康的文体活动,树立尊老爱幼、拥军优属、帮残助弱、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的新风尚;(5 )调解民间纠纷,协调居民之间的关系,促进居民家庭、邻里团 结和睦;(6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赌博和迷信活动, 督促居民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7 )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城市公共卫生、城市绿化、 环境保护、计划生育、优抚救济、暂住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等工作,以及招生、 招工、招干、参军的推荐考察工作;(8 )向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 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 .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政务公开。公开涉及居民利益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以及救灾、救 济款物的募集和发放情况、 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 定期困难补助 人员救济情况等;(2)事务公开。公开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居民公约”, 居委会制订的社区建设近期发展规划、办实事项目、居委会成员选举和人员选聘 情况等;(3)财务公开。公开居委会财务收支、干部工资和补贴、社会赞助费用 收支等情况。为落实“居务公开”,各居委会都应设置固定的“居务公开栏”橱 窗。 5 .社区居民应学习掌握哪些常用的法律法规? 社区居民应根据自身实际, 重点学习掌握与工作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 法规,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能 力和水平。应学习和掌握的常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妇 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 条例、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担保法、税 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诉讼法 律等。 6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 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自由。根 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应当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 )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不受任何差别对待,以及要求国家平等保护的权利。(2 )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即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选举村民自治、居民自 治组织组成人员的权利。(3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即公民对于 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