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打好“四大硬仗” ,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 途径,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深入贯彻全市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会议精神,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X 的基 本要求。按照《X 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方案》和《X 县优化民营企 业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 方案。 一、工作目标 优化政务服务,着眼源头治理,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推行无 障碍准入、无刁难审批、无歧视办事、无拖延办结,简化投资项 目审批程序,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维护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和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 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为县 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清理 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的 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清理,严格清理和规范审 批事项及审批前置条件,减少对民营经济主体的行政审批环节, 降低民营经济运营成本,清理结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县优 化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2.清理市场中介组织和社团组织。规范清理与行政机关和事 业单位职能相关联、与行政审批相关联、与经济发展相关联的中 介机构及社会组织。重点清理利用行政手段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 服务,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其它费用等违规违纪和不法行 为,理顺行业主管部门与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建立健全 监管长效机制(县民政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和相关职能部门配 合) 。 3.清理涉企收费。严格按照《X 县涉企收费公示制度》 ,对县 域范围内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 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及行业协会商会 收费等涉企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并公示,实行涉企收费动态公 示管理(X 发改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二)规范行政行为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放管服”简政放权要求,继续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县级保留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办理,推行联审联办、审批代办和网上审批,进一步规范项 目进驻,提高服务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合法高效、公开透 明的行政审批程序(县优化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职能 部门配合) 。 2.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按照《X 县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 度》 ,规范涉企检查审批备案范围、内容、程序,加强对县域范围 内企业开展的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及时 受理涉企检查投诉举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县优化办牵头,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3.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 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落实 行政处罚下限制,慎用强制措施,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加强行政 执法日常监督和案卷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程序性(县法制 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三)转变工作作风 1.整治为政不为。加强明察暗访和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机关 工作人员“庸懒散”问题,对民营经济业主服务态度生硬、吃拿 卡要、推诿扯皮问题,执法监督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问题(县监 察局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2.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干部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优 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问责处理,倒逼各级各 部门提高效能、优化环境。 (县监察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四)优化企业周边环境 1.严厉打击涉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 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和阻工闹事等严重违法行为。经常开展警企 联防、定期巡查,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县公安局牵头、相关职能 部门配合) 。 2.积极调处民营企业周边矛盾纠纷。民营企业驻地镇党委、 政府要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及时疏导、化解企业 与周边的矛盾纠纷。推行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制 度,建立沟通平台,释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县司法局牵 头,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和 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 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对策建议。各级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扎实开展 相关职能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损害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突 出问题。 (二)夯实任务,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 单位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重点工作 任务切实找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与部门工作的结合点,统筹 谋划,狠抓落实,对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要敢抓敢管、 真抓真管。 (三)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 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推进工作理念、服务功 能和监管机制创新。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原则,以企业和群众 满意为标准,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积极探索创新优化 环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四)强化监督,效能问责。各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督办督 查、约谈提醒、效能问责等措施和手段,推动工作高效落实。要 强化监督问责,严肃查处各类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