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行业环保标准,看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从多行业环保标准,从多行业环保标准, 看《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看《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GB29620-2013) 黄平辉 (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阳 550007) 摘要:摘要:通过对近几年来我国发布的各类工业企业的环保标准的分析,从大局 的角度, 向墙体材料业内人员展示了我国近期环境治理工作的一角,意识到本行 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处境, 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 做好本行业的环境治理工作, 达到有关部门对本行业的要求,从而使本行业能够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随着全球及我国大气环境形势的不断严峻,我国政府加强了对 大气环境的管理力度,国家环保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近 几年密集发布、更新了多行业的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如 2010 年 9 月 发布了淀粉工业、酵母工业、油墨工业、陶瓷工业、铝工业、铅锌工 业、铜镍钴工业、镁钛工业八类工厂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1-2010 至 GB25468-2010) ,12 月又发布了硫酸工业等三类 工厂的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1 年发布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25453-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3-2011)等多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更新了《火电厂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2012 年发布了炼钢工业、炼铁工 业、轧钢工业等多个工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更 新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 年发布了《电子玻璃工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等多项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更新了 2004 版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2014 年发布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更新了《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 年发布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 、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有关石油、石化的多个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由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经过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这几年的辛 勤工作, 各种环保控制标准已经对各类排污工业企业实现了一个比较 全面的覆盖,一些比较陈旧的环保标准也得到了梳理。 我们国家对于 各种排污工业企业的管理基本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环保控制体系。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也是近几年新发布的环保标准, 该行业之前没有专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的主要是《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9078-1996),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中的环境 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类区 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旧标准 中与烧结砖瓦工业相关的规定如下: 1)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炉窑,烟尘和生产性粉尘的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烟气黑度限值,对于陶瓷、搪瓷、砖瓦窑的限值 如下: 炉窑类别标准级别 一 隧道窑二 三 禁排 200 300 排放限值 烟 (粉) 尘浓度 mg/m3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0 1 1 2)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工业炉窑的有害污染物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对于燃煤(油)炉窑的二氧化硫和氟及其化合物的排 放限值如下: 排放限值(mg/m3) 炉窑类别标准级别 二氧化硫 氟及其化合物 (以 F 计) 一 燃煤(油) 二 炉窑 三 禁排 850 1200 禁排 6 15 3)规定了实测的工业炉窑的烟(粉)尘、有害污染物排放浓度, 应换算为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系数时的数值, 工业炉窑过量空 气系数为 1.7。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于 2013 年 首次发布,该标准规定的几个关键点如下: 1) 规定 2016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及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新 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生产过程 原料燃料破 碎及制备成 型 人工干燥及 焙烧 颗粒物二氧化硫 (mg/m3)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氮氧化物氟化物 (以 NO2计) (以总氟计) 车间及生 产设施排 30 30 -- 300 -- 200 -- 3 气筒 2)规定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 序号 1 2 3 3)基准过量空气系数 1.7,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 基准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 将新标准中数据与老标准中二类地区即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数据进行比较: 1、老标准中隧道窑烟(粉)尘浓度 250mg/m3变为新标准的人工干燥 及焙烧工序的车间及生产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3; 2、老标准:燃煤(油)炉窑二氧化硫排放限值 850 mg/m3,氟及其化 合物排放限值 6mg/m3; 新标准:车间及生产设施排气筒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 (mg/m3) ;氟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总悬浮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氟化物 浓度限值(mg/m3) 1.0 0.5 0.02 3mg/m3; 3、老标准:对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未作规定,新标准:人工干燥及焙 烧工序的车间及生产设施排气筒氮氧化物(以 NO2计)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为 200(mg/m3) ; 4、新标准还规定了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5、新老标准均规定基准过量空气系数为 1.7,实测的大气污染物排 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过量空气系数排放浓度。 在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 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 中, 规定: 过量空气系数α=21/(21-XO2), 其中 XO2为排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数。 由此公式推导出:过量空气系数α=1.7 时,氧的体积百分数为 8.65%。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于 2010 年发布, 该标准中与《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类似的内容有: 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部分)如下表: 单位:mg/m3 生产工序 生产设备 燃料种类 颗粒物 二氧化硫 原料制备、干燥 烧成、烤花 喷雾干燥塔辊道窑、隧道窑、 梭式窑 监控位置 车间及生产设 水煤浆 油、气 水煤浆 油、气 施排气筒 50 300 30 100 240 50 300 450 30 100 300氮氧化物(以 240 NO2计) 氟化物 烟气黑度(格林 3.0 1 曼黑度,级) 2)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如下表: 单位:mg/m3 序号 1 污染物项目 颗粒物 单位浓度限值 1.0 3)喷雾干燥塔、炉窑过量空气系数为 1.7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在发布后,引起了 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的较大反响, 在进行了多轮讨论之后,环保部对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4-2010)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 改, 并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